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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执法人员在治理各种城市问题、维护城市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良好的城管执法人员公众形象有利于城管执法活动的开展,有利于和谐城管的构建,更有利于政府公信力的树立。但在城管执法过程中,由于主客观各方面的原因,城管执法人员的公众形象一直不甚理想。如何改善城管执法人员的公众形象,促进城管执法活动的顺利开展和社会和谐,是一个需要深入探讨的课题。本文以武汉市为例,运用公共关系学、社会冲突理论等基本理论,通过问卷调查和统计分析对武汉市城管执法人员的公众形象进行了评估,分析了武汉市城管执法人员公众形象存在的问题,探讨了改善城管执法人员公众形象的对策。全文共分为六个部分:“绪论”为本文的第一部分,论述了本文的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并对国内外相关研究进行了梳理,阐明了本文的研究思路。第二部分界定了城管执法人员公众形象的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阐释了城管部门树立良好公众形象的意义。文章认为,良好的公众形象有利于改善城管执法环境,提高城管执法效率,构建和谐城管。第三部分在分析与总结前人现有的研究成果基础之上,确定了武汉市城管执法人员公众形象评价的指标体系和各指标的权重。文章认为,城管执法人员公众形象可从认知度、感知度、美誉度三个维度进行测评,将这三个维度分解为18个可直接测评的二级指标,包括城管的衣着言行、职业素养、专业知识、人格品质、知法守法等。第四部分是武汉市城管执法人员公众形象的实证研究。根据城管执法人员公众形象的评价指标体系设计了调查问卷并在武汉市内进行了调研,运用SPSS20.0软件对调查数据进行了分析,最后得出研究结论。调查表明,武汉市城管执法人员公众形象处于中等偏下水平。其中,公众对城管的认知较模糊,对城管的感知度和美誉度较低。第五部分是对武汉市城管执法人员公众形象不佳的原因分析。文章认为,导致武汉市城管执法人员公众形象不佳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城管部门自身问题,包括执法理念不正确、部分执法人员素质不高、管理体制机制不畅、缺乏公共关系建设意识;二是社会方面的原因,包括媒体报道的缺失与偏差、部分市民的主观偏见、执法对象的不配合:三是执法环境的原因,主要有风险社会中冲突矛盾增多、城管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等。第六部分探讨了改善城管执法人员公众形象的对策。包括加强城管自身建设、构建城管与公众交流平台、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