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研究从底层理论的视角,结合并回顾国内外学者对底层问题的研究,通过文献资料与实证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底层群体进行调查数据的定量分析和访谈资料的深入研究,从而归纳总结城市底层群体的生存样态、基本特征和生存矛盾困境;运用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来寻找导致底层群体生存矛盾的影响因素并结合底层相关理论分析调查结果,运用相关底层理论,从社会结构和个人行为等主客观因素方面进行生存矛盾成因分析;评估当前底层群体生存矛盾化解措施的经验与不足,提出构建城市底层群体生存矛盾化解的长效机制;最后在探索性研究的基础上,尝试验证西方的底层相关理论,综合分析当前我国城市的底层社会现实。主要结论有:第一,城市底层群体家庭呈现出贫困的循环反复性以及贫困的“代际传递”性。他们经济贫困,社会地位低下,在社会中被排斥,陷入全面性的底层,其中经济底层是其陷入底层的根本原因。对于社会底层来说,基层政府和社区对他们的安置帮教的解决能力是有限的,导致社会底层长期陷入被人歧视、就业无门、生活无依、心态失衡的窘境。第二,大部分城市底层群体社会关系网络规模小;在非正式的支持网络中,家人和亲属的作用较大,交往成员具有同质性,不利于摆脱底层;在正式的支持网络中,主要涉及街道等政府基层管理部门,尤其是基层社区居委会等群众自治性组织对城市底层群体的支撑作用最为明显。第三,部分城市底层群体有一定的阶层认同感,存在着“我群”与“他群”的强烈认知,其中对“他群”的认知最明显的是对富人,即有钱人和对当官的人,即有权力的人这两类群体的认识。第四,当前城市底层群体的生存矛盾本质是涉及利益的生存问题。由于城市底层群体成员自身的个体差异性以及群体家庭情况的不同,并没有集中的、突出的影响因素来解释城市底层群体生存矛盾的成因,缺乏统一的、普遍适用的解释模式。可以说底层境遇使得他们面临生存困境的可能性增加,但是群体自身文化程度、年龄、技术、身体状况等个体人力资本的缺乏则是导致这种可能成为现实的主要影响因素。第五,当前城市底层群体对自身面临的生存矛盾存在不同的化解方式,存在着体制内和体制外两种维权策略。大多数成员对生存矛盾有着极强的忍耐性;部分群体成员会根据自身生存矛盾的具体情况理性地维护自己的利益,依靠法律或者向居委会这个群众自治性组织或者街道等政府管理部门求助;而只有少数的群体成员在利益受损的情况下,选择反抗。但是这种反抗是有条件的,是在自身以及家人亲人难以生存情况下的反抗。并且,这种反抗并不是一种群体的反抗,只是个人以身体这一“弱者的武器”反抗或行为越轨的方式对政府等管理部门表达的抗议。在选择体制内维权策略的过程中,九成多的城市底层群体成员获得过政府方面的帮助,并且有近八成的城市底层群体认同政府方面的帮助,满意度颇高。值得注意的是,通过研究本文还指出:城市底层群体的个体人力资本越弱,在市场竞争中越处于劣势,个体的经济地位越低,越不主动与经济地位相对较高的群体交往,社会关系规模越弱;底层家庭拥有的社会资源越少,对子女社会、流动的支持越小,底层群体向上流动的通道越不畅通;社会关系规模越弱,越依赖外部支持,城市底层群体是依赖政府最多的群体;经济地位越低的群体,选择沉默的可能性就越高,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越不可能发生。城市底层群体的生存路径并没有形成稳定的模式,阶层意识较弱,类别意识较强的底层群体不同于主流文化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没有成为一种固定的方式和制度。城市底层的生存样态和行为方式是对其生存环境的反映和选择,还未完全形成西方意义上的贫困亚文化或底层亚文化。在此基础上,今后的研究可以进一步深入探索西方底层相关理论对我国底层社会现实的解释力,并尝试建立适合我们底层现实的理论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