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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作为以维护环境公共利益为目的的新型诉讼制度,其究竟应该采用何种证明责任分配规则,理论界尚未达成共识,实务界做法不一。证明责任分配规则的不确定性成为法官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一大难题。本文从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现状以及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确立以来的多例法律文书出发,在域外相似制度研究的基础之上,探求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证明责任分配的公平性、合理性,试图构建出符合理论要求,满足实务需要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证明责任分配体系,以期最大限度的保障当事人双方的实体权益和程序权益。本文正文分为以下三个部分,全文4万余字。第一部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证明责任分配规则的现状分析。通过研究我国目前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相关立法之特点。并对自2013年以来的数十个司法判例进行数据分析,揭示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司法状况,在梳理我国理论界对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证明责任分配规则的不同观点的基础上,分析影响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证明责任分配的现实因素。第二部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证明责任分配规则的比较法考察。通过考察两大主要法系国家对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证明责任分配规则的具体制度安排,总结契合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证明责任分配特点的制度成果,以期对我国相关立法和司法适用能提供有益的借鉴和思考。第三部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证明责任分配规则的完善。首先,明确该类诉讼的证明责任分配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其次,在区分不同类型之原告的诉讼地位以及诉讼能力的基础上,厘清不同类型的原告对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证明责任分配的影响,以及与之对应的具体要件事实之证明责任的分配规则。最后,对与证明责任分配相关的降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证明标准、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以及完善证明妨碍制度和环境损害鉴定制度提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