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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以来,我国货币制度日趋紊乱。尤其是进入民国以后,我国货币制度的紊乱状况不仅没有被遏制反而越演越烈,严重影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20世纪30年代发生世界经济危机,美国的某些应对方案更是影响到了中国的货币制度,其中收购白银法案的实施直接导致中国白银外流,动摇了中国银本位货币制度的根基。为了应对危机,结束紊乱币制,满足经济发展对货币的需求,1935年11月初国民政府实施法币改革。法币改革要求以法币取代其它货币的流通地位,特别是制止各类银质货币的流通,以便结束全国货币制度紊乱局面和达到阻止白银外流的目的。川康地区,国民政府的势力随着红军的经过而到达,随即国民政府在该区域实施地钞整理,对川康地区包括地钞在内的各种纸币以及各种银币都做了相应的整理收兑办法。因此,在法币改革前夕川康地区就被纳入了国民政府的金融体系。法币政策颁布时,川康两省政府都表示乐意遵从,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川康地区因民族众多、社会经济发展不均衡、原有货币种类繁杂等原因,川康两省政府与国民政府发生了一些互动。其互动内容主要是讨论如何在川康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实施法币政策。在这一过程中,中央做了一些退让,川康地方也做了一些退让,特别是在康属藏区,发行了一种具有地方特色的法币:藏币券,同时中央银行也在康定发行了一种印有藏文字的钞票,深刻体现了中央政府对地方特殊情况的体念。尽管政府结合地方特殊情况推行了法币政策,但是川康地区由于民族众多社会情况复杂,法币的流通状况以不同民族的聚居区呈现出了非常明显的区域性。川康地区以民族聚居区而论大致可分为汉区、藏区、彝区。推行法币后,汉区流通较为顺畅,后经政府进一步推广,几乎流通了法币。但是藏区和彝区则完全不然,因为社会经济文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法币在藏区和彝区遭到了强烈的抵制,流通范围很是有限,直到法币退出历史舞台也无法取缔其原有的流通货币完全在彝藏地区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