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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化型抢劫是一类特殊的抢劫罪,属于一种法律拟制,由于其认定问题的复杂性,在理论界和实践部门一直都是争议的焦点。本文行文两万余字,借鉴已有的研究成果对转化型抢劫展开递进式的研究,包括司法认定和立法重构两部分,司法认定部分是重点,其基本框架和主要研究内容如下:第一部分简述了转化型抢劫的概况。通过分析转化型抢劫的立法状况得出其立法根据,认为转化型抢劫作为法律拟制的依据是该类犯罪与抢劫罪在罪质层面具有高度的类似性,从而为下文系统研究其犯罪构成打下基础。第二部分探讨了转化型抢劫的构成与认定问题,是本文论述的重点内容。分别从前罪、当场、罪过、主体四个方面系统研究转化型抢劫,分析每一个要件认定中存在的争议并论述个人见解。将转化型抢劫的前罪界定为盗窃、诈骗、抢夺类犯罪行为;将当场的时空条件界定为行为人着手实施先行为的现场或者处于被立即发觉后不间断追击的状态,将当场实施的暴力行为界定为旨在使对方不能反抗或不敢反抗的行为或者可立即实施的针对人身的暴力威胁;将罪过界定为护赃、抗拒抓捕、毁匿证据;将犯罪主体界定为十四周岁以上的自然人。第三部分是对转化型抢劫司法实践中疑难问题的研究。本部分探讨了以下两个问题:转化型抢劫对加重情节的适用以及转化型抢劫的既未遂状态。第一个问题对转化型抢劫适用八种加重情节的依据与方法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并对司法实践中的相关争议进行了评析,是本文的难点。第二个问题即转化型抢劫的既未遂标准,既未遂的认定是合理量刑的重要依据,也是本文的重点之一。立法重构部分是本文的主要创新点,是对前文的总结和升华,其主要研究内容如下:首先,结合在前文中已经提出的修改建议,对转化型抢劫的相关立法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总结,结合实践需要针对条文中的不妥当之处提出完整的修改意见;其次,依据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对抢劫罪的刑期进行调整,进而重组其量刑架构,并将立法重构方案以完整的法条的形式在文中展现;最后,对无法简短描述的立法术语以专章立法的形式进行解释,以期对司法实践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