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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经济发展趋势已逐渐朝着全球化以及区域一体化的方向发展,这也是全世界经济发展的主流方向。而自由贸易区由于面临的是诸多领域的经济一体化,所以使之成为区域经济中非常重要的组织形式。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第一次明确指出要"发展自由贸易区战略,逐渐加强双边及多边的经济贸易合作",这一举措标志着我国的对外经济合作将会逐渐偏向自由贸易区的方向发展。所以加强对自由贸易区有关制度的研究显得尤为重要,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而从法律的层面,通过使用法律对自贸区在制度上建立的理论进行研究和比较显得更加重要。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是我国实行外开放的又一重要举措,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浪潮中掀起了全新的一页,是制度红利要求下的必然趋势。因此在这里就必须要提到负面清单这一十分关键的概念,负面清单在国际经济法中都是一个全新的概念,它可以引导外商进行投资,所以与自贸区建设的成功与否有密切的联系,这也是我国政府要特别注重的一个问题。本文将通过四部分对全文进行阐述:第一部分,先从准入环节采取的两种不同的管理方式开始,对"正面清单"模式的定义以及其具有的优势和存在的弊端进行阐述和说明,之后把重点放在"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定义及产生的根源上面,对其蕴含的自由主义的法律思想展开研究,介绍此种模式的优点以及不足。第二部分,分析中国(上海)2013版、2014版负面清单和2015版四大贸易区负面清单,并分析了上海、广东、天津和福建的实践现状,研究其中的不足与优势。第三部分,考察国外"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在美国双边投资条约范本以及日韩投资协定中的实践情况,以及此模式在北美自贸协定和区域的实践情况,通过比较的方法用实际案例来诠释"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然后以此为基础对国际上对外使用此模式所表现出的特点进行归纳总结。第四部分,对我国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的特点和不足进行分析,然后根据宏观以及微观两方面提出某些政策上的改进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