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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企改革的深入,越来越多的国有企业已经或即将采取租赁的方式进行改制,国有资产租赁实践迫切需要相应理论的指导。现有租赁理论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承租方如何利用租赁进行融资,出租方如何降低风险获得较高租金收入两个方面,而国有资产租赁有其不同于一般租赁的特殊目的即让沉淀的资产重新运转、使企业真正摆脱困境,这使得现有理论对其难以给予较好的指导。基于此,本文紧紧围绕实现国企再生的目的,对现有租赁理论予以拓展,作了进一步研究。 文章首先对现有租赁理论进行综述,分析我国租赁业发展的现状;然后分析国有资产租赁的特殊性,指出其租赁过程中存在资产隐性流失的现实问题,认为内部人问题是造成这一结果的重要原因之一,并通过构建国家与经理人之间的委托代理模型,得出了在经理人追求效用最大化的相容约束条件下国家的最佳行为选择;最后,在假定经理人与国家目标一致、市场完全竞争的前提下,回答了国有资产租赁应如何选择合作伙伴、如何确定租金价格等问题。 文中,作者通过一定条件的假设,构造了国家和经理人的收益函数,求得了双方博弈的均衡解;提炼了切合实际的租赁合作伙伴选择评价指标;在考虑资产赢利能力对租赁价格的影响基础上,构建了租赁期权定价模型,并实例证明其优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