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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象征,弗罗斯特在他创作生涯的不同时期,发表了不同言论。他最初承认自己相信象征,后来否认自己是象征派诗人,强调自己是一名图征者或提喻者。同时,弗罗斯特提出了“意义的声音”理论。本论文针对弗罗斯特的几段言论进行深入讨论。
弗罗斯特诗歌中的象征与作为文学运动的象征主义所认为的象征不一样。弗罗斯特主张的象征在乎与普通读者的交流,拒绝象征派诗人主张的晦涩模糊;在诗歌的形式上,弗罗斯特善于用传统的诗歌形式作诗,而象征派诗人主张打破传统,革新形式;有关诗歌的功能,弗罗斯特强调诗歌的教育意义,同时借诗歌反应现代人的困惑和思考政治问题,而不仅仅是象征派所认为的“为诗歌而诗歌”。
弗罗斯特所主张象征的这几个特点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声音的象征、图征、提喻和寓言。声音的象征集中体现在弗罗斯特“意义的声音”理论上,意义的声音理论主张诗歌的易懂,利用口语化的语言以及戏剧对白和独自等形式,与诗歌读者拉近距离;图征借图画给读者呈现一幅图景,使诗歌更加容易理解,同时也借谶语这一形式,赋予诗歌教育的意义;提喻的特点是言近意远,因微见著,弗罗斯特将新英格兰的乡村世界作为提喻,从新英格兰日常生活中的小事小人物入手,探讨自己所处时代的问题,通俗易懂。寓言简单清楚,弗罗斯特利用寓言反映现代人的生活状态,寄托自己的政治理念,富含教育意义。弗罗斯特的象征主张所反映出的特点表明,他不是一名象征派诗人,但他的诗歌扎根于美国文学传统,注重反映本土,关注读者。
从时间上看,弗罗斯特处于现代时期。但是,弗罗斯特的象征主张所体现的特点与现代主义不相同。弗罗斯特的象征强调诗歌的通俗易懂,强调与读者的交流以及诗歌的教育意义,这与现代主义文学运动的主张不一样。弗罗斯特的诗歌反映了现代的问题,但是,他不是一位现代主义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