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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是儒家“和合”文化的产物,人民调解作为现代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和途径,在诉讼急剧上升的现代中国越来越受到重视,它的运作顺应了我国的传统文化,较好地体现了“本土资源”优势。同时,也应看到,虽然《人民调解法》已于2011年1月1日施行,但相较于调解在我国的悠久历史,人民调解制度仍旧存在着价值定位不准、调解范围不明确、程序不规范、调解协议法律效力不受重视、组织建设有待提高等诸多问题。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对人民调解制度进行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的建议,就显得非常必要。本文共分四个部分加以论证说明:第一章,着重介绍了人民调解及人民调解制度的概念、性质、法律地位、历史沿革及其组织形式,指出人民调解制度在我国矛盾纠纷解决体系中的重要地位。第二章,从5个方面具体阐述了完善人民调解制度的现实意义,突出了人民调解在沟通、协商、对话过程中消除矛盾冲突方面的价值。第三章,论述并分析了我国人民调解制度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第四章,根据第二章、第三章,提出我国人民调解制度完善的方向应从“完善规范化建设”、“完善专业化建设”、“完善保障体系”和“探索人民调解纠纷解决新模式”4个方面着手,使之与时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