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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度的盛行,极大程度的为社会带来经济财富,但也带来诸多的问题。公司制度基于公司法人格独立及股东有限责任两大原则的,而此两大原则在相当程度上将公司风险外部化,即将公司本应承担的风险转由公司外部人承担。在诸多公司外部人中,牵涉最广、受害最直接的是公司债权人。基于公平的考虑在公司创造巨大经济规模,进而享受巨大利益的同时,公司也应当承担起社会责任,而这一社会责任的最直接表现即债权人保护。关于公司债权人保护的讨论,且一直随着公司发展而不时被提出,也形成各种各样的制度,例如资本制度、法人格否定制度、契约制度等。但是这些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已经不能满足现在债权人保护的要求,并且没有针对经理人与债权人保护的针对性研究。本文从经理人与债权人保护之意义出发,提出传统法律对公司债权人保护之不足,进而寻找经理人与债权人保护的理论依据,探究公司实际控制者的责任,对比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各国经理人与债权人保护的方式,归纳出一套适用于我国的经理人与债权人保护的制度。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阐述了经理人与债权人保护的写作背景、写作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以及本文的创新之处。第二部分是经理人与债权人保护概论,阐述经理人、债权人的概念、法律特征、两者的法律关系以及经理人与债权债权人保护的价值分析。第三部分是经理人与债权人保护特殊法律问题,探讨了经理人对债权人保护的影响,包括:经理人对债权人的缔约过失;内部人控制对债权人的影响;公司面纱后的经理人侵权。同时在这一部分还探讨了债权人保护基本制度对经理人行为的规制。第四部分是世界各国家及地区经理人与债权人保护的法律实践比较研究,通过研究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债权人保护方式,力求对我国的债权人保护制度的构建有所启示。第五部分是我国经理人与债权人保护的立法现状及制度完善,通过分析我国经理人与债权人保护的立法现状,如民法、刑法、公司法对债权人的保护发现存在的问题,进而采用建立针对经理人的派生诉讼制度;建立债权人自治制度监督经理人权力的实施;建立经理人信用机制强调经理人的社会责任;实行经理人强制责任保险,完善我国的经理人与债权人保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