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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界有关“人情”的研究可追溯到上世纪八十年代,我国台湾地区学者最先对其进行了理论上的深入探索。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繁荣以及政治、文化等多方面地发展和进步,外来文化与本土文化不断冲突和交流,“人情”方面的研究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之后陷入了一个低潮。进入新世纪之后,中华传统文化和外来文化之间的融合与矛盾再次引起广大学者的兴趣和关注,引发了一轮学术热潮。但是,迄今鲜有学者将“人情主义”直接对位于法制建设,并将二者的关系作为主题深入研究。高层次的学术资料比较匮乏,也是本文写作过程当中的困难之一。中国的法制建设进程至今依然步履维艰,相对滞后于社会的发展进度,究其深层次原因,是传统道德文化的某些负面因素时刻在多个方面制约着法制建设的顺利进行。
本文由三大部分构成,包括引言、正文(共三章)和结论,以民族道德文化为切入点,对“人情主义”及其对法制建设的制约进行了探讨。文章第一部分主要回顾了中国法制发展的几个时期当中道德对其的侵蚀,并寻找其中的种种迹象;在此基础之上,文章第二部分提出,道德文化各种负面因素当中,“人情主义”堪称法制建设之路上的最大顽症,并着重分析了“人情主义”在当今社会生活中的几种主要表现形式,亲人情、战友情、老乡情、同学情、朋友情等,以及它们如何对法制建设产生制约;第三部分中进一步提出如何在我国社会转型期既要保持社会生活习惯的稳定,又要有力推动现代法制进程的具体理论方法和实践措施。最终得出结论,文化层面地转变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法制建设者们不断努力,践行法制精神的精要。我们必须找到并推广可以在实践当中有效实施的对策,进而开创破除人情主义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