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代表诉讼制度研究——民事责任追究机制视角

来源 :天津师范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sky_xuky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民法领域中个体之间的法律关系,一部分演变为了市场规制法领域强势主体与弱势群体之间的社会关系。以“社会本位”为理念的市场规制法产生,形成了强势主体、弱势群体和国家的三方互动法律关系。但在程序法方面,以“个人本位”为理念的民事诉讼程序已经明显不适应市场规制法的需要,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完全的保护,要求新的诉讼程序产生。本文从市场规制法民事责任追究机制的角度,对在我国设置政府代表诉讼制度进行了研究,首先剖析了政府代表诉讼制度应当建立的原因,既而分析了政府代表诉讼制度的内涵及理论基础,最后提出政府代表诉讼制度的具体制度设计。  本论文主要包括三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论述我国应当设置政府代表诉讼制度的原因。本文首先论述我国市场规制法领域强势主体侵犯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事件频繁发生,我国现有民事诉讼程序在设计上存在的缺陷,不适合对强势主体的民事责任进行追究,论述了现有民事诉讼程序导致的不良后果。  第二部分,主要论述我国政府代表诉讼制度的概念及理论基础。从政府代表诉讼的内涵谈起,论述了政府代表诉讼的概念,以及政府在该诉讼中的地位,从社会学、政治学及法学的角度论述了政府代表诉讼的理论基础,阐释了政府代表诉讼的现实意义。  第三部分,主要论述我国政府代表诉讼的具体制度设计。论述了政府代表诉讼制度的程序设置,包括受害者的申诉权、政府的调查起诉权以及受害者权利登记等诉讼程序中可能涉及到的问题。此外,对政府的诉讼权利还设置了相应的监督程序。
其他文献
政党现代化研究近年来已成为学术界关注的一个研究领域。面对时代和社会的发展变化,实现党自身的现代化已经成为了每个政党的重要课题。尤其是在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经历
2007年3月至9月,我经过努力获得了一个难得的机会进入重庆Y区信访办,进行有关探寻基层信访运作问题的学习调查。有机会亲自和信访者面对面的交谈。在一个涉法信访案件中,我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