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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的融资行为不仅关系到企业自身的长远健康发展,而且关系到我国证券市场融资和优化资源配置功能的正常发挥。但是就我国目前的上市公司而言,表现出过度的“融资饥渴症”,把证券市场作为其圈钱的场所。上市公司的恶意融资行为严重扰乱了证券市场秩序,阻碍了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而目前国内关于上市公司恶意融资问题的研究成果很少,没有从公司治理的角度进行深入的理论和实证研究。上市公司发生恶意融资行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本文认为其深层次的原因在于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存在严重缺陷。
本文首先从理论上系统地分析了公司治理结构与融资结构间相互影响,互为联系的关系。在分析我国上市公司恶意融资和公司治理结构现状的基础上,深入探讨了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缺陷对上市公司恶意融资行为的影响。运用实证研究方法(描述性统计、均值的差异性检验以及Logistic回归分析方法)研究了股权结构和董事会特征与公司恶意融资行为的相关性。并得出如下结论:国有股比例越高、法人股比例越低、独立董事人数越少以及公司董事长与总经理两职合一,公司越容易发生恶意融资行为;存在恶意融资行为公司的董事会规模往往较大。最后依据前面的规范分析和实证研究结论,立足于我国的实际情况,在借鉴国外公司治理结构改革经验的基础上,针对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和融资行为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并对恶意融资问题进行了未来的研究展望。
通过本文的研究,希望能为我国证券市场的完善做出一点有益的尝试;希望公司管理者认识到合理融通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对公司长期发展的重要性,重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减少恶意融资的动机;帮助公司外部投资者全面认识上市公司的融资行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