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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礼乐张力”为切入点,以春秋、战国礼乐关系为中心,深入剖析传统礼乐文化中蕴含的礼、乐矛盾,以及人们对音乐艺术的体会和认知。
从社会功能属性方面看,专制时代的“礼”,旨在维系以血缘宗法制为基础的等级秩序,确保王权统治的长治久安。“礼”不仅作为普遍行为准则规范人们的言行,更渗透到灵魂深处,从根本上约束个人内心思想情感,将个体意识纳入群体规范,使个体生命价值湮没在以等级秩序为核心的、整齐划一的群体情感之中。
相比之下,“乐”(即艺术)则是一种发于内心的、人情所能不免的艺术形式,它强调形式本体独立和个体情感的自由展现,具有追求个性独立与生命自觉的本质特征。在集权专制时代的礼乐架构中,“礼”对“乐”的钳制与异化,与“乐”追求自身独立、追求个性自由、彰显个体生命意识的艺术本质间,显然形成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二者间的这种内在张力关系,构成音乐艺术发展的一种基本动力。
宗周礼乐文化模式以等级礼制为核心,“乐”逐渐从先前礼乐混生的宗教状态脱离出来,明确成为“礼”的附庸和维系王权政治的工具。至春秋时代“礼崩乐坏”,“乐”在人性觉醒的时代精神感召下,自身蕴涵的与人性本质相一致的艺术特征日益凸显,与维系等级制度、压抑个性存在的“礼”形成尖锐对立。春秋战国“非礼用乐”事件频频发生、社交活动中赋诗风尚转衰,以及乐人群体变迁、器乐艺术的突出成就和诸子百家丰富的音乐体认,都显示出“礼乐张力”制约下,“乐”冲破礼制束缚所获得的辉煌发展。
以上研究表明,人性自觉与精神独立,对艺术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音乐的“物本”、“文本”(形而下)和“人本”(形而上)层面构成中,人本层面对象征个体生命自觉与独立的“自由精神”的追求,是音乐艺术繁荣发展的重要前提。音乐本质上具有追求生命独立与精神自由的属性,只有冲破一切非艺术性因素束缚,音乐艺术才能最终获得自身的解放。“礼乐张力”这一源自先秦音乐的分析模式,同样适于剖析古代其他时期音乐艺术的发展,对反思近代以来中国音乐文化的演进历程,也具有一定的理论参照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