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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原始材料的缺乏和古代语言文字的障碍,目前,国内学者对古巴比伦时期(公元前1894年~公元前1595年)动产借贷的研究还十分薄弱,有关的专题论文极少,专著则没有。《汉穆腊比法典》中有关商业借贷和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让我们对古巴比伦时期动产借贷的问题有了一些初步的了解。然而,仅仅根据《汉穆腊比法典》的规定来研究是远远不够的,动产借贷契约的模式、借贷物品、借贷数额的大小、借贷期限的长短、借贷用途、借贷利率的多少以及债权人和债务人的身份等问题,目前还不清楚,存在许多学术空白。近年来,西方学者出版了多部资料集类型的著作,如AUCTⅣ、AUCTV、EDUBBA7、UCP10等,这些著作中有关动产借贷的契约为我们提供了丰富的原始材料。本文就试图根据这些著作中的近300个契约,对古巴比伦时期动产的借贷活动进行一些初步的研究,从而进一步地了解和认识古巴比伦时期的私人经济活动和商业活动、社会经济状况、阶级关系以及古巴比伦时期的社会性质等问题。
本文除绪论和结论外,共分四章。在绪论中,简单的介绍了国内外亚述学界对古巴比伦时期动产借贷活动的研究成果。此外介绍了选题的原由、主要研究方法和研究的重点难点。
第一章:详细的分析了借贷契约和收据的基本模式,并对契约中动词的用词进行了简单的分析。
第二章:具体分析介绍了借贷契约中借贷物品及借贷数额的大小,借贷期限的长短以及借贷的用途。
第三章:详细的分析了借贷契约中的利率问题。除了《汉穆腊比法典》中规定的固定高利率之外,还存在着多种多样的不同的借贷利率。
第四章:对借贷双方即债权人和债务人的身份,证人的身份进行了分析。
在结论部分,笔者对全文进行了概况总结,根据对动产借贷契约的分析研究得出了一些基本性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