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城市土地集约利用与低碳城市的协调发展是实现绿色低碳经济的关键问题之一。本文通过梳理前人研究成果发现,城市土地是低碳城市发展的物质载体,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如:城市土地利用结构是否合理、城市土地是否具有高投入产出比、城市土地利用经济、生态环境、社会效益是否和谐等都在极大程度上影响和制约着低碳城市的发展。而低碳城市的给城市土地利用的环境、社会效益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城市土地集约利用不能仅仅追求经济上的最大产出,而是要通过合理规划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土地空间布局、控制土地利用碳排放量来追求经济、生态环境、社会综合效益的最大化。城市土地集约利用与低碳城市发展有着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只有此二者之间形成和谐、促进的协调发展关系才能实现绿色低碳经济的发展目标。本文以广东省珠三角城市群为例,理论分析与实证相结合,首先基于该地区2005-2012年的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构建城市土地集约利用和低碳城市综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熵权法分别计算出珠三角9市的城市土地集约利用度和低碳城市综合评价值,并将指标体系各一级指标得分进行分离,从而解释珠三角9市各自综合评价值的特点和原因。其次,城市土地集约利用与低碳城市的耦合协调发展模型,计算各个城市2005-2012年间城市土地集约利用与低碳城市的耦合度、耦合协调度和协调发展度,探讨珠三角各城市土地集约利用和低碳城市二者之间的藕合发展程度。此外,为了使研究结论更直观,本文还借助ARCGIS10.2软件,绘制了珠三角9市2005、2008、2010、2012的土地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值、低碳城市综合评价值、城市土地集约利用与低碳城市的耦合度和耦合协调度的空间分布图,展示了珠三角地区9个城市土地集约利用和低碳城市的耦合协调发展空间差异状态。研究结果表明,首先,珠三角地区整体来说各个城市的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呈现稳步上升趋势,其中深圳、广州、东莞的综合评价值较高。珠三角地区低碳城市综合评价水平整体上呈现上升趋势,但上升幅度并不明显,其中广州和深圳的低碳发展水平明显优于其他地区。其次,珠三角地区土地集约利用和低碳城市的耦合协调性呈逐年上升趋势,但耦合协调度不高,至2012年除了深圳、广州、东莞的耦合协调度处于协调阶段,其他城市长期处在中度失调和轻度失调阶段;且除深圳外其他8个城市的协调发展度显示,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制约了城市低碳发展,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水平还有较大的提高空间。最后,本文针对实证结果对促进珠三角地区城市土地集约利用和低碳城市的耦合协调发展从经济发展、生态保护、社会建设的角度提出了几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