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役·水利·书院——明清时期郧阳府社会秩序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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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民集聚和动荡,是以郧阳地区为中心的秦巴山区最显著的社会特征。因此郧阳地区也是明末清初以来影响朝政大局的敏感地区。郧阳地区在明成化十二年从襄阳府析出,独成一府——郧阳府,足见政府对该地的关注。平定该地动乱之后,政府则要从各方面加强措施,以重建地方秩序。本文主要从里甲赋役、农田水利、书院教化三个方面,考察官方对于郧阳府的控制过程。   里甲赋役方面。随着郧阳建府,相应地,各县级辖区得以调整,新县增立;县级以下的里甲体系得以重新设置和调整规范。针对流民大量涌入的现象,还重新确立入籍标准,确定了郧阳地方社会不同人群的权利和义务,促进了流民本地化,稳定了地方社会秩序,也有利于增加财政收入。整顿赋役弊端,均衡了土客之间的权益,对于稳定一方,以及增加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农田水利方面。农田水利工程关系到国计民生,其发展脉络主要包含官、民两条,本章主要讨论官方因素的影响。郧阳官府通过控制工程数量以及规模、分布地点,实现对地方社会秩序的重组。明清时期郧阳府农田水利建设呈现的特点:农田水利工程数量呈增多的趋势;靠近政治统治中心的农田水利工程得到特别的重视:数量多,规模大,参与人数多。其中官方的关注程度以及参与程度直接影响水利工程的持续时间和工程规模。农业水利的逐渐完善,为郧阳地区自明中期以来形成的地方政治基础网络,提供了良好的农业地理环境保证。   书院教化方面。明清时期,鄂西北地区府级书院——明代的郧山书院、龙门书院以及清代鹿门书院,其招生范围并非与所在府辖区范围重合,而是与非正式行政区划——巡抚,道范围相重合,折射出以“居中控制”为基本特征的地方政治地理从明中期至晚清的演变过程。龙门书院的招生范围,不仅是巡抚的权威象征,更折射出明中期郧阳地方政治地理格局的一大变化——鄂西北政治重心由汉唐时代的襄阳府转移到郧阳府。有清一代,襄阳府鹿门书院跨府招生,经历了从无到有到扩大再到淡化的历程,清晰地反映了地方教育以及政治格局的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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