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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是我国的国粹之一,是我们的祖先在千百年的时间里不断实践、总结、创新而形成的一个系统、完善的医疗体系。中医药在一些疑难杂症、保健预防方面有着西药不具备的优势。近年来,随着全球药品市场绿色养生、回归自然理念的觉醒,中药产品需求持续增长。中医药在国际医药卫生领域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据统计,目前世界天然药市场销售总额额已经突破300亿美元,并以每年20%的速度不断增长。作为中医药的发源地,我国中医药资源极其丰富。其中相当一部分以秘方的形式掌握在一些民间医生和中医药企业手中。但是因为中医药秘方的很多特性无法和知识产权的审查体系契合,我国的这些传统的中医资源无法得到知识产权法律的正当保护,也影响了对其的开发利用。反而是一些西方发达国家的医药企业,凭借自己资金和技术上的优势,利用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上的漏洞窃取我国的中药秘方,在申请专利后将“洋中药”返销中国市场,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我们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宝贵的中医药资源被巧取豪夺,在未来的竞争中,要保住我国中药大国地位,就要不断地完善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加强对中药秘方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对此,笔者试图通过分析我国中药秘方保护和利用面临的困境,提出通过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来达到对中药秘方合理保护开发的目的。文章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简述我国中药秘方保护的状况。厘清中药秘方的定义和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分析我国中药秘方保护方面面临的困境和存在的问题。第二部分主要论述我国法律体系中保护中药秘方几种主要的方式。简要地说明了商业秘密保护、专利保护、行政保护三种保护方式以及各自的优势和不足。在对三种方式进行比较分析的基础上为第四部分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完善提供参考。第三部分分别论述了印度、秘鲁、日本等国家在传统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和发展方面的法律实践,主要包括印度建立传统知识数据库和专门基金等保护传统医药知识的基础性工作以及传统医药知识保护专门立法;秘鲁关于保护传统知识的专门立法《原住民集体知识产权保护法》;日本保护本国汉方专利的专利网战略。通过总结分析国外经验达到对我国相关工作的启示。第四部分针对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对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存在的问题,在之前比较分析中药秘方法律保护的几种方式并借鉴国外相关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主要从中药秘方保护基础性工作、构建专利保护为核心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以及发挥其他保护方式的优势三个方面来完善对中药秘方的保护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