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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手机的普及,它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丰富着生活方式的同时,手机开始被人们所利用去从事一些非法行为,随着与短信相关案件的频发,手机信息作为证据使用的现象也开始广泛的被人们关注。虽然学界对从手机中提取的证据效力问题各执己见,但无论从国内外立法还是司法实践以及技术层面来说手机都有作为证据的现实性。本文从取证技术的探讨出发,从而在讨论到手机取证的程序问题和法律规制的问题。全文共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是绪论。这一部分交代了本文要研究的主要问题。取证技术在一定程度上有发展,但是还存在着许多不足。取证技术还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对手机的取证过程中,缺乏流程分析,会导致对提取的证据在证据效力的认定方面造成困难,所以,把握取证过程中的主要流程问题也是相当重要的。研究了技术手段后,从本文的第二部分就对取证程序上进行探索。目前对手机证据这一类证据的收集和保全在法学界还有很多争议问题,如收集的主体?收集的方法?保全的对象有哪几类?保全的主体到底是人民法院、公证机关、还是网络保全机构进行保全?这些问题还需要更深层次的研究。最后从国内外的立法,司法,判例谈到目前对手机取证及其技术的法律规制问题。
第二部分共分三章。第一章具体阐述了手机取证的技术问题,包括手机取证的技术过程研究,取证的具体手段的探索,第二章分析了手机取证的程序问题,包括手机证据的收集与保全,司法鉴定以及手机证据的价值判断。通过程序问题的研究就证明手机取证的现实的法律意义。第三章通过国内外的立法,司法,判例等对手机取证及其取证技术进行法律规制,其中对手机取证流程法律规制也有简单的研究。
第三部分是结论。文章得到的结论:在手机取证的工具中,选择最合理的取证工具,应该是一种以上的取证工具。在收集手机证据时,具体采取的方法有哪些?手机证据保全的对象主要分为哪几类?手机证据的证据效力是保证证据的客观性,证据力是指证据的合法性。不能把从手机里获取的这种证据独立定位于是属于7种类型的哪一类证据?根据其在不同的表现形式下和不同的运行环境下认定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