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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中国国民经济基础比较薄弱,一些城市都是建国之后甚至改革开放之后建立的,城市基础设施的发展起点比较低.过去几十年,重建轻管现象较普遍,城市基础设施运营单位缺乏竞争活力,不能有效刺激提高生产效率的积极性.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城市基础设施基本上完全是公益性事业,因而不可能实行商业化运作,城市政府成立城市基础设施运营主管部门从事微观管理活动,对城市基础设施基本实行政府直接投资并垄断经营的政府管制模式.因此城市基础设施服务水平、运营效率与效益不具备充分满足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要求.随着改革的深入及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逐步完善,原来管制模式的基础已经改变,一些城市基础设施的公益性经济特性将逐渐消失,与之相对应的部分政府微观管理活动将要退出,大量被节约下来的行政资源应该用来充实和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和微观管制.因此,在现阶段及今后一段时期内,重点应放在政府对城市基础设施运营的管理上.坚持城市基础设施运营"四化"建设,以管制思想现代化为中心,重建城市基础设施运营政府管制模式;以管制体制科学化为重点,建立独立的城市基础设施运营政府管制机构;以管制机制现代化为基础,尽可能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促成城市基础设施运营的有效竞争;以管制法制系统化为保证,严格城市基础设施运营立法、执法及监督.从而提高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对城市经济的服务水平,以配合并支持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