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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面源污染尤其是种植业污染已成为当今水源地的主要污染源之一。现有文献发现,较之传统的“命令-控制”型环境政策,激励排污微观主体自愿行为的生态补偿机制的治污效果可能更好。本文以水源地农业面源污染的直接产生者——农户的生态补偿参与意愿为研究对象,基于新消费者理论求得农户家庭生产的效用极大化条件,并构建家庭福利函数深入分析家庭福利最优化的关键决定因素;进一步利用浙江省温州市桥墩水库和余姚市四明湖水库等水源地的541个水稻种植户调查数据,采取有序Logit回归模型、分位数回归模型及联立双变量Probit模型依次从“环保参与意愿→受偿意愿→受偿方式选择意愿”三个递进层次对水源地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农户参与意愿展开全面具体的实证分析;最后,在以上研究和发达国家经验启示的基础上,提出水源地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户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的总体思路。本文的主要研究发现如下:(1)农户生产决策的效用极大化条件是使基于生态补偿创造的生产条件的边际产品价值与其他投入要素边际产品价值无限接近。而在达到家庭福利最优化的条件下,除了个体特征因素,农户生态保护参与意愿还受不同性质产品价格与补偿的农户利用效率所影响。而最优补偿量则取决于各种投入要素在保护性耕作、传统耕作或是其他用途之间的边际产品价值的比较。在选择补偿方式时,农户会基于产出对经济损失的止损能力、各种希望通过补偿获得弥补的需要、不同补偿手段的要素转化率和其他补偿方式的各种投入要素的边际产品价值等因素进行决策。(2)收入相关因素对农户水源地面源污染治理参与意愿的影响较为显著,兼业者、家庭收入和个人收入高者、生产效率高者更倾向于选择高比例削减化肥和农药。农户对于农药与化肥污染的认知程度不高,所以不同环境认知程度的农户之间水源面源污染治理参与意愿差异并不明显。另外,受偿意愿越高的农户一般更加依赖农业收入,参与意愿也较低。(3)对于农户水源地面源污染治理的受偿意愿来说,化肥削减情景下两地的受偿期望值与农户平均利润和报告30%削减量农户的平均受偿意愿较为接近,且低于两地最高土地流转价格;而在农药削减情景下两地受偿期望值差距较大,且均远高于化肥削减情景下的期望受偿值。农户受偿的基本愿望实为确保家庭消费结构与收入水平不受影响。生产效率和预期减产风险对期望受偿强度存在正效应;家庭总收入、粮食出售比例与期望受偿强度正相关;而参与意愿低、家庭经济条件或居住地经济环境差的农户受偿意愿会相对较高。(4)农户对补偿方式的选择是其综合考虑功能性、灵活性与稳定性的结果。虽然资金补偿最受欢迎,但是绝大部分农户对于其它非资金补偿方式同样具有极高接受度。相对于造血式补偿与脱钩补偿,农户更偏好于输血式补偿和挂钩补偿。在多选情景下,资金补偿是农户首选补偿方式,其次是粮食补偿与替代投入品,然后是技术学习与其他就业,而物理杀虫与有机肥的接受度最低。生产效率更高与参与意愿更高的农户更希望获得经济补偿,而不会选择技术补偿;耕地破碎度高、面积大的农户更偏好于替代投入品与非智力补偿,家庭收入高的农户容易选择智力补偿与其他就业。(5)农户关于农药面源污染治理的生态补偿参与意愿相较化肥的差异性更小,可影响农药削减情景下农户决策的因素相比化肥削减情景下更少,这可能是由农药相对高减产风险的特征所决定。在补偿方式方面,农户更谨慎看待农药削减的后果,在多选情景下他们偏好于更具替代关系的补偿方式组合以分散风险;而在相对风险易控的化肥削减情景中,农户倾向于选择具有互补关系的补偿方式。(6)立足于农户视角的水源地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生态补偿政策应该是在充分考虑农户需求的基础上,以农户家庭为单位逐步推进生态补偿制度的构建,政策设计的重点在于通过全面提升农户的农田管理能力来增进其参与意愿,并且在体现公平、体现差别、体现信用、相应补偿和损失补偿五大原则指导下使农户的环保参与率、受偿满意度与补偿方式选择合理性全面得到提升。本文创新之处在于:第一,研究内容上,以农户家庭机会成本权衡解析生态补偿的农户参与意愿,从三个递进层面对水源地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农户参与意愿展开系统研究,既考虑了农户参与意愿的整体性,又兼顾了不同层面之间的差别性。第二,研究方法上,综合使用改进的重复投标博弈法、分位数回归与联立双变量Probit模型等方法使实证结果更具可靠性和解释力;同时,对期望受偿强度的度量和对补偿方式的重新筛选与整合也提升了分析结论的严谨度;第三,研究视角上,立足于微观主体解读水源地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困境,更进一步在农户意愿实证考察基础上,构建以农户需求为导向的水源地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生态补偿机制,这样得出的相关政策建议更具实践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