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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性产业,是社会再生产和各种经济活动的载体,也是我国的支柱性产业,对整个国家经济起到了巨大的作用。政府对于房地产开发过程的监管对于国家经济平稳发展意义重大。而目前的房地产开发先关过程中,存在着机构设置冗杂、审批流程繁复、审批标准不清、审查时限漫长、缺乏监督监管等方面的问题,与房地产业和房地产开发的需求不相吻合,越来越不能很好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虽然政府一直在大力进行机构及制度改革,但也未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对旧有监管流程进行彻底的改造,简化监管流程,提高管理效率是目前的当务之急。首先从监管主体、监管流程、监管内容、监管手段等角度回顾了我国房地产开发过程的监管现状,进而对这一领域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并对其原因进行了探析。同时,以美国、英国、澳大利亚为对象,探讨了发达国家政府在房地产开发过程的监管经验及启示。结合公共利益理论、政府规制理论、公共选择理论等有关理论,本文提出了完善房地产开发过程政府监管的总体思路和房地产开发过程监管体系的改进方向并提出了完善房地产开发过程政府监管的具体对策。论文的主要结论包括:房地产开发过程政府监管领域存在的问题包括监管主体之间联动机制薄弱、监管流程不够严谨、监管内容针对性不足、监管手段滞后等;完善房地产开发过程政府监管的具体对策有多部门联动的监管框架、基于互联网+的监管模式、效率导向的监管流程优化等。本研究以问题为导向,针对性的分析和解决目前房地产开发监管中存在的弊端。从三个层次,即目前的情况分析、近期可以达到的目标及实施路径、远期的展望与探索对政府监管提出了流程再造的意见,从而满足房地产业的发展需求,节约开发成本,减少不必要的社会内部消耗,推进服务型政府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