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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化石能源天然的“不可再生性”以及工业革命以来大规模的开采使用,导致“能源危机”的步伐日益加快。与此同时,长期过分依赖以及不合理使用化石能源造成的空气污染、气候变暖等环境问题也逐渐暴露。为了应对能源危机与环境问题双重严峻挑战,世界各国都在大力扶持和快速发展本国清洁能源产业。而且由于清洁能源研发周期长,生产成本巨大,其经济效益难以和传统能源相抗衡,必须依靠政府的财政力量,因此各国政府都制定了一系列的财政补贴政策。然而,根据WTO的相关规则,其成员方采取的补贴措施必须合乎WTO的协议规定,否则很容易招致别国的反补贴调查和申诉,甚至被采取反补贴措施,给本国的清洁能源产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本文结构共分六章,第一章主要介绍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现状、研究目的和文章结构,提出本文的研究问题并为后文的详细分析做必要铺垫;第二到四章为文章主体部分,主要通过结合SCM协定中的补贴规则和相关清洁能源补贴争议案件,对我国繁冗复杂的清洁能源补贴方式进行归纳整理,分成专项资金、价格支持、税收优惠、优惠贷款四类,并分析总结每一类补贴的性质,得出是否合乎SCM协定的结论;第五章从国际和国内两个层面,为我国清洁能源补贴措施存在的法律漏洞提供解决策略,为我国政府如何利用WTO规则更好的发展本国清洁能源产业建言献策;第六章即结论部分,总结全文并分析清洁能源合规补贴的重大战略意义。 本文旨在从WTO补贴规则的角度出发,通过系统梳理我国涉及清洁能源补贴规定的各类法律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对SCM协定有关条款的解释分析,探究目前我国清洁能源补贴措施的WTO合规性问题。进而通过结合我国具体国情,提出解决之道,以期为中国清洁能源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创造有利的法制环境尽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