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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作为农民生命、健康基本权益的保护机制,是一项关乎社稷民生的公共服务,也是构建我国和谐社会和美丽乡村的重要一环。我国医疗资源存在着城乡、地区分布不均衡的现象,不发达省市的农村地方政府面临着严峻的医疗资源供给任务。医疗保障因其自身的准公共产品属性,完全交由市场支配容易导致医疗资源的供给失灵,因此,政府应当承担农村医疗保障的主要责任,这就要求政府要加强自身责任的履行,建立结构优化、权责一致并且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更好的推进我国医疗保障尤其是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进程。建设一个公平与效率兼顾的医疗保障制度,做到让每一个人都享有平等的就医条件,是每一个政府应该做到的基本要求,也是政府的基本责任。贺州市八步区农业人口占全区人口的百分之85%,但是农村医疗保障存在财政投入不足、宣传引导不够和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等一系列问题,亟需地方政府采取措施改善现状。本文以贺州市八步区为例对农村医疗保障中政府责任进行研究,不但可以为进一步推动相关政策的出台提供理论基础,而且有助于政府在我国农村医疗保障中的责任定位和落实。因此研究八步区农村医疗保障中的政府责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对贺州市八步区农村医疗保障的研究,首先阐述了论文的研究背景和意义,提出为什么要对农村医疗保障中的政府责任进行研究,然后对国内外相关文献进行归纳整理,并在对相关资料进行归纳整理和实证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综合运用文献研究法、实证分析法等研究方法,对贺州市八步区农村医疗保障中的政府责任履行进行研究,以期达到促进贺州市八步区政府优化在农村医疗保障的责任履行,有利于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完善和发展。其次,论文对政府责任、农村医疗保障等概念进行界定,重点阐述政府责任、农村医疗保障、公共产品等理论,并对医疗保障中的政府责任进行定位,为论文奠定研究基础。再次,针对贺州市八步区农村医疗保障中政府取得的成绩、制度运行情况和政府责任履行现状进行调查研究,在分析贺州市八步区农村医疗保障中政府的履责现状后,指出政府履责过程中存在制度设计存在不足、财政责任承担不足、监督管理有待强化、宣传引导不够有力的问题,并从政府的有限理性和理念认识不到位、地方政府财政收入较低、缺乏服务意识和长效宣传计划等方面阐述八步区政府在农村医疗保障责任履行问题产生的原因。最后在分析八步区政府在农村医疗保障中履责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优化农村基本医疗保障中政府履行责任的建议。根据全文观点,总结农村医疗保障中政府责任的理论基础,针对农村医疗保障中政府失责的状况,提出四点改进建议:明确政府制度设计责任、强化政府监督管理责任、提高政策与意识引导、完善政府财政投入责任。我国农村医疗保障的建立健全对于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以及提高社会保障的总体水平具有决定性的意义。本文通过对八步区农村医疗保障中政府责任研究,即如何强化改善政府责任承担,提供了理论基础,以期更好的推行医疗保障制度,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