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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中国社区教育蓬勃发展,国家对社区教育的投入越来越多,社区教育已成为了社区居民增加相关知识,丰富自身内涵,提升自我素质的重要渠道,也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但是在社区教育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诸多问题。中国城乡一体化以及新型城镇化进程的步伐不断加快,使得农村居民朝着城镇居民转变,这给社区教育的发展带来了诸多挑战。无疑对社区教育政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社区教育的发展过程中,社区教育政策始终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社区教育发展的三十来年间,不断有教育政策出台。无论是地方的暂行规定亦或是国家的发展规划纲要,政策的出台不仅体现了国家对社区教育的重视,同时也说明中国的社区教育在迈入正规,向制度化、规范化方向迈进。虽然社区教育政策在不断完善,但是也存在很多问题,如社区教育政策未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社区教育政策执行利益结构单一,政策执行过于单一行政化、在执行过程中缺乏法律规范等问题都使得社区教育政策执行不到位。本文为解决社区教育政策执行中多元主体利益冲突的问题首先从确定社区教育政策执行中的利益相关者(即利益主体)入手,在确定社区教育政策执行中的利益相关者的基础上,分析这些利益相关者之间存在怎样的利益矛盾以及他们之间因利益而产生怎样的博弈关系。然后将这种博弈关系与博弈逻辑运用在成都市温江区社区教育政策执行中,以便分析在该地区社区教育政策执行过程中多元主体都有哪些利益表现,通过分析利益矛盾表现,总结出社区教育政策执行中多元主体利益矛盾冲突产生的原因,进而从原因着手,提出解决这些利益矛盾冲突的方法,即利益均衡调整政策和实践路径。
社区教育政策执行过程中利益相关者的确定。本文首先对社区教育、政策执行、主体利益、利益均衡、上级政府(部门)与基层政府(部门)、社区教育学校等概念进行界定,同时对社区教育相关理论、终身教育理论以及国内外学者对社区教育的研究情况进行概述,并以此为理论基础来理清社区教育政策执行中都有哪些利益相关者。从现有文献对社区教育问题的研究而言,文献数量不多,理论研究稍显薄弱,且尚没有人从多元主体利益问题的视角来研究社区教育政策的执行。因此本文需要在确定利益相关者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社区教育政策执行中多元利益主体框架、利益结构框架以进行博弈关系分析。
社区教育政策执行中多元主体的利益博弈关系分析。在社区教育政策执行中多元主体利益框架中确定各参与主体属于哪一类利益相关者,并以社区教育政策执行中多元主体利益框架以及各主体的利益结构框架为基础分析多元主体之间的利益博弈关系以及博弈逻辑。文章分析认为,在社区教育政策的执行过程中,主要存在上级政府(部门)、基层政府(部门)/社区教育学校、社会组织以及社区居民等利益主体。上级政府(部门)作为社区教育政策的宏观把控者,是整个社区教育政策的执行过程中权威的体现;基层政府(部门)/社区教育学校是社区教育政策的主要实施者和执行者,直接面对社区教育中的各主体;社会组织是社区教育政策执行中不可忽视的一种力量,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社区居民是社区教育政策的目标群体,是政策直接受益者。因各类主体均具有自身的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在共同利益基础上也有各自的特殊利益,这就会导致各类主体的相互博弈,主要体现在:上级政府(部门)与基层政府(部门)/社区教育学校之间的利益博弈、上级政府(部门)与社会组织相互间的利益博弈、基层政府(部门)/社区教育学校与社区居民相互间的利益博弈、社会组织与社区居民相互间的利益博弈。
以成都市温江区社区教育政策执行情况为例,列举出多元主体利益的矛盾表现。从社区教育政策执行中上级政府(部门)与基层政府(部门)之间利益矛盾来看,主要表现在会地方政府会因为自身的特殊利益而使得社区教育政策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机械性执行、附加性执行、替代性执行、选择性执行、敷衍性执行、野蛮性执行等情况。以温江区社区教育政策执行为例,政府的财政拨款以及教育资源的获取成为双方矛盾的焦点。而从社区教育学校与社区居民之间来看,温江区社区教育政策在执行过程中,社区教育学校的经费不足、“走形式”“走过场”、“利益”驱动居民参与教育活动的情况,社区居民则出现参加活动不积极或有利益的情况才参与活动情况。在调查中发现社区教育学校与社区居民的利益冲突主要表现为社区居民对知识的预期收益(对职业发展的有用程度)与社区教育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不匹配。社区居民对于社区教育政策更多关注在参与社区教育的途径、社区教育对就业的帮助程度上。上级政府(部门)则将目光聚焦在这部分农民市民化过程中就业改善情况、文化素质提高情况、社会的公平与稳定上。这就形成了政策制定者(上级政府)与社区居民的利益矛盾冲突。而政策执行主体对社会组织的疏于管理以及相互的认识差异,使得社会组织没有更好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此外,社区教育学校与基层政府(部门)以及上级政府(部门)之间也存在着不同程度上的冲突,集中表现在社区教育发展的独立性与行政色彩相杂合,使得社区教育学校在管理体系上较为混乱。具体到成都市温江区社区教育政策执行而言,其多元主体利益矛盾主要表现在:基层政府(部门)与上级政府(部门)之间关于政策支持、教育投入与基层政府(部门)政策期望的偏差;社区教育学校与社区居民之间关于社区教育供需不匹配;政策制定者(上级政府)与社区居民之间由于存在对社区教育政策的认识差异,而且社区教育的政策与就业政策的非一致性与不契合;社区教育政策执行主体与社会组织之间关于教育积极性与目的性的预期偏差。这些构成了多方利益主体的矛盾冲突。
政策执行中多元主体利益矛盾冲突产生的原因及其利益均衡调整。根据成都市温江区社区教育政策执行中多元主体的利益矛盾表现,分析出社区教育政策执行中多元主体利益矛盾冲突产生的原因,主要原因有:政策执行中各主体的利益选择空间缺乏法律规范、自上而下的高度单一化的利益结构、多元利益主体相互作用和制衡的机制缺失是政策执行中多元利益主体矛盾冲突产生的主要原因。基于此,本文尝试研究社区教育政策执行中多元利益主体的利益均衡调整对策,立足于公平性的原则,首先政府应以法律规范、组织约束力以及科学有效地政策执行评估机制来约束多元利益主体的行为;其次建立起社区教育政策执行多元利益主体体系,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多元主体参与,相互合作、相互制约的体系。最后应在共同目标的基础,各方利益主体平等互利,依托强制性契约,实现信息共享,建立起平等互利的协作机制;通过整合社会力量,促进各方利益主体的积极参与,建立健全居民参与机制、信息反馈机制以及社会监督机制,建立并完善社区教育执行的制衡机制;通过对各方利益主体的利益诱导,对社区教育学校加强考核与激励,对社区居民加以引导与兴趣鼓励,对社会组织加以规范,促进其有效参与,从而建立在社区教育政策执行过程中对社区教育学校、社区居民以及社会组织的激励机制。
社区教育政策执行过程中利益相关者的确定。本文首先对社区教育、政策执行、主体利益、利益均衡、上级政府(部门)与基层政府(部门)、社区教育学校等概念进行界定,同时对社区教育相关理论、终身教育理论以及国内外学者对社区教育的研究情况进行概述,并以此为理论基础来理清社区教育政策执行中都有哪些利益相关者。从现有文献对社区教育问题的研究而言,文献数量不多,理论研究稍显薄弱,且尚没有人从多元主体利益问题的视角来研究社区教育政策的执行。因此本文需要在确定利益相关者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社区教育政策执行中多元利益主体框架、利益结构框架以进行博弈关系分析。
社区教育政策执行中多元主体的利益博弈关系分析。在社区教育政策执行中多元主体利益框架中确定各参与主体属于哪一类利益相关者,并以社区教育政策执行中多元主体利益框架以及各主体的利益结构框架为基础分析多元主体之间的利益博弈关系以及博弈逻辑。文章分析认为,在社区教育政策的执行过程中,主要存在上级政府(部门)、基层政府(部门)/社区教育学校、社会组织以及社区居民等利益主体。上级政府(部门)作为社区教育政策的宏观把控者,是整个社区教育政策的执行过程中权威的体现;基层政府(部门)/社区教育学校是社区教育政策的主要实施者和执行者,直接面对社区教育中的各主体;社会组织是社区教育政策执行中不可忽视的一种力量,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社区居民是社区教育政策的目标群体,是政策直接受益者。因各类主体均具有自身的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在共同利益基础上也有各自的特殊利益,这就会导致各类主体的相互博弈,主要体现在:上级政府(部门)与基层政府(部门)/社区教育学校之间的利益博弈、上级政府(部门)与社会组织相互间的利益博弈、基层政府(部门)/社区教育学校与社区居民相互间的利益博弈、社会组织与社区居民相互间的利益博弈。
以成都市温江区社区教育政策执行情况为例,列举出多元主体利益的矛盾表现。从社区教育政策执行中上级政府(部门)与基层政府(部门)之间利益矛盾来看,主要表现在会地方政府会因为自身的特殊利益而使得社区教育政策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机械性执行、附加性执行、替代性执行、选择性执行、敷衍性执行、野蛮性执行等情况。以温江区社区教育政策执行为例,政府的财政拨款以及教育资源的获取成为双方矛盾的焦点。而从社区教育学校与社区居民之间来看,温江区社区教育政策在执行过程中,社区教育学校的经费不足、“走形式”“走过场”、“利益”驱动居民参与教育活动的情况,社区居民则出现参加活动不积极或有利益的情况才参与活动情况。在调查中发现社区教育学校与社区居民的利益冲突主要表现为社区居民对知识的预期收益(对职业发展的有用程度)与社区教育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不匹配。社区居民对于社区教育政策更多关注在参与社区教育的途径、社区教育对就业的帮助程度上。上级政府(部门)则将目光聚焦在这部分农民市民化过程中就业改善情况、文化素质提高情况、社会的公平与稳定上。这就形成了政策制定者(上级政府)与社区居民的利益矛盾冲突。而政策执行主体对社会组织的疏于管理以及相互的认识差异,使得社会组织没有更好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此外,社区教育学校与基层政府(部门)以及上级政府(部门)之间也存在着不同程度上的冲突,集中表现在社区教育发展的独立性与行政色彩相杂合,使得社区教育学校在管理体系上较为混乱。具体到成都市温江区社区教育政策执行而言,其多元主体利益矛盾主要表现在:基层政府(部门)与上级政府(部门)之间关于政策支持、教育投入与基层政府(部门)政策期望的偏差;社区教育学校与社区居民之间关于社区教育供需不匹配;政策制定者(上级政府)与社区居民之间由于存在对社区教育政策的认识差异,而且社区教育的政策与就业政策的非一致性与不契合;社区教育政策执行主体与社会组织之间关于教育积极性与目的性的预期偏差。这些构成了多方利益主体的矛盾冲突。
政策执行中多元主体利益矛盾冲突产生的原因及其利益均衡调整。根据成都市温江区社区教育政策执行中多元主体的利益矛盾表现,分析出社区教育政策执行中多元主体利益矛盾冲突产生的原因,主要原因有:政策执行中各主体的利益选择空间缺乏法律规范、自上而下的高度单一化的利益结构、多元利益主体相互作用和制衡的机制缺失是政策执行中多元利益主体矛盾冲突产生的主要原因。基于此,本文尝试研究社区教育政策执行中多元利益主体的利益均衡调整对策,立足于公平性的原则,首先政府应以法律规范、组织约束力以及科学有效地政策执行评估机制来约束多元利益主体的行为;其次建立起社区教育政策执行多元利益主体体系,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多元主体参与,相互合作、相互制约的体系。最后应在共同目标的基础,各方利益主体平等互利,依托强制性契约,实现信息共享,建立起平等互利的协作机制;通过整合社会力量,促进各方利益主体的积极参与,建立健全居民参与机制、信息反馈机制以及社会监督机制,建立并完善社区教育执行的制衡机制;通过对各方利益主体的利益诱导,对社区教育学校加强考核与激励,对社区居民加以引导与兴趣鼓励,对社会组织加以规范,促进其有效参与,从而建立在社区教育政策执行过程中对社区教育学校、社区居民以及社会组织的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