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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决定税源,将税源征入国库后才真正成为税收。加强对税源的监控能够有效地减少税收流失,建立公正公平的税收环境,提高全社会的纳税遵从度。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完善,社会经济状况不断变化,单纯依靠税务部门的传统税源监控手段已不能适合当前税源监控的要求,如何依托社会各部门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税务为主管、社会各部门协作的社会化税源监控系统,从机制上拓展税源监控目标,确保税源监控效能已成为从当前国内税务部门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首先,本文对社会综合治税进行理论分析,分析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一是运用治理理论,公共治理是以多元的、协作的行政民主模式管理公共事务,结合治理的概念和特点,对社会综合治税的主体、权力运行趋势、管理手段与方式及目标的追求进行分析,分析得出的结论是社会综合治税就是治理理论在税源监控管理领域的应用,与公共治理理论有着一脉相承的渊源。二是运用信息不对称理论,通过对税务部门与纳税人在信息掌握上的差异而造成征纳博奕的分析,指出信息不对称对税源监控产生的影响,分析得出社会综合治税对拓展信息来源渠道、降低信息获取成本、形成税源监控的良好氛围有着重要的意义。三是运用系统论,从社会综合治税的整体性、相关性、结构性、层次性、动态性和目的性进行分析得出结论,社会综合治税就是发挥政府、税务部门、政府相关部门、民间组织、非营利组织等各要素在税源管理中的整体效能,在一定的结构联接下具备全面监控税源,防范税收流失的庞大系统。其次,本文通过对常州市税源监控方式的演变,介绍了常州市社会综合治税的产生、发展和现状,着重从法律体系不完备、信息化程度低、手段比较落后、协助部门主动意识不强、覆盖面不广和奖惩措施不到位等六个方面分析了当前常州市社会综合治税存在的问题。同时介绍了美国、德国、澳大利亚和日本等国社会综合治税的基本做法,总结社会综合治税的国际经验。最后,本文在理论和国际经验借鉴的基础上,针对常州市社会综合治税的存在的问题,从制度、主体和客体三个视角来探讨完善社会综合治税长效机制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