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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内陆经济特区建设能够促进我国西部发展,改善我国经济布局结构,有利于国家经济水平的提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但是,经济特区建设离不开法制保障,新疆内陆经济特区建设必须通过建立与内陆经济特区社会、经济相适应的法律框架,方能实现内陆经济特区的持久发展。本文以新疆内陆经济特区建设中的法制保障为主要研究对象,遵循先一般,后具体的逻辑结构,首先研究了内陆经济特区建设的一般原理,随后探讨了内陆经济特区建设的立法经验借鉴,最后提出了新疆内陆经济特区建设中的法制保障措施。在具体的章节内容上,分为如下几个部分:序言。序言部分回顾了我国经济特区建设的历程以及新疆内陆经济特区建设的构想,提出本文研究的主要对象,即新疆内陆经济特区建设的法制保障问题。第一章内陆经济特区的形成与建设。本章主要介绍了内陆经济特区的概念、特征和功能,探讨了中国经济特区形成的基本条件与一般规律,同时分析了新疆内陆经济特区建设的优势与困难。第二章内陆经济特区建设的立法经验镜鉴。本章主要介绍了我国沿海经济特区建设中法律保障的经验,分析了沿海经济特区授权立法的原理与实践,同时从沿海经济特区建设中吸取经验,供新疆内陆经济特区建设吸取。第三章新疆内陆经济特区建设的法制保障原则与措施。第三章具体化地分析了新疆内陆经济特区建设中的法制保障措施,认为需要从法制原则、具体措施等角度,在立法权、司法、执法保障等方面,使新疆内陆经济特区获得一定的自主权,实现自主发展。总之,本文以新疆内陆经济特区建设中的法律保障为主线,探讨了内陆经济特区建设的一般规律,对新疆内陆经济特区建设中法制保障机制的建设,提出了一些初步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