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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会”作为一种具有黑社会性质的民间结社组织,在中国近代历史上曾经历了空前的繁荣。不考虑其从事的反政府性质的非法活动,黑社会性质帮会在政府不能有效履行治理职能的特定历史时期内,能够在交易市场中建立起一套不依赖于正式法律的私立秩序,对经济秩序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大量经济学文献指出,无论是完备的法律体系之下,还是在法律缺失的环境中,私立秩序作为一种独立于政府的制度构建广泛存在。经济学家已经意识到,在政府力量薄弱的时期或地区,黑社会组织作用下的私立秩序能够成为政府治理的有效补充,而不仅仅是成为地下经济活动的主体,但经济学领域鲜有学者关注与黑社会类似的中国帮会。
本文构建的理论模型,从帮会具有暴力手段这一特点出发,分析了以盈利为目的的帮会作用下的私立秩序在交易市场上如何成为政府治理的可行的补充。如果缺乏正式且有效的法律制度惩罚交易者的不诚实行为,市场中的交易将总是位于一个低效率的均衡水平,合约得不到正常履行。帮会通过帮助交易者制约交易对手的违约行为获得盈利收入。当帮会受到雇佣作为交易的执行中介出现时,交易双方会恪守诚信,走向一个更好的均衡。当然,交易者支付给帮会的佣金,其实也购买了对自己违约行为的惩罚服务,这样帮会的暴力才不至于逼迫交易对手退出交易。同时,帮会的收益也受到其声誉受损的概率和经营风险的制约。实际上,拥有暴力的帮会进入市场,并没有带来整个市场中社会福利的提升,但是,交易结束后,交易双方都存在着聘请帮会的支付意愿。
本文最后引入民国时期的青帮作为案例,分别探讨了青帮在社会底层体力劳动者以及工商实业界中的作用。在政府软弱、腐败、监管职能严重缺位的民国时期,青帮为下层社会体力劳动者的稳定工作和合理收入提供有力保障,保护了这一弱势群体的权益,并建立了一套青帮势力笼罩下的劳工市场秩序。对于实业界的商人而言,在诚信缺失的市场中,依附于青帮,避免受到交易侵害也是一种理性的选择,因此青帮一定程度上也成为了实业界的交易秩序维护者。本文选取的案例验证了模型分析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