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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寿险业在过去的十几年,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的十年中,发展非常迅速。中国保险业长期人身险业务规模从1990年的33.19亿,发展到1999年的872.1亿,增长了25倍。成绩固然喜人,但是其中也存在一些比较严重的问题,其中一个典型代表是利差风险问题,由于预定利率设置过高,而寿险公司实际投资收益率过低,经过十几年的积累,已经给保险公司带来巨大的利差缺口。
本文分析了利差缺口的形成原因。界定了利差风险的内涵,将利差风险定义为定价利率风险,它是指保险资金在未来实际投资收益率相对于保单预定利率之不利变化所带来损失的可能性。利差风险和利率风险不同,从财务的角度来说,寿险利率风险是指利率变化引起寿险公司资产的价值发生损失,或在利率上升或下降的期间,寿险公司发生不可预期的现金流进或流出,从而影响到寿险经营的财务稳定性的风险。利差风险和定价风险不同,定价风险主要是保险公司在开发新险种时因为费率厘定不准确而给保险企业带来的风险。从某种角度来讲,利差风险属于定价风险的一种。我国寿险业利差缺口形成的主要原因是:产品预定利率过高。认为预定利率可以和银行利率相比较,忽视了预定利率为长期利率的特征,随着银行调低利率,保险公司开始形成利差损;投资渠道狭窄,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主要集中于银行存款、政府债券和基金。其中前两者占了绝大部分,而它们的收益率与银行利率密切相关,当中国人民银行连续调低存款利率之后,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率也就相应大幅降低;资产与负债不匹配,寿险合同期限长,合同期限为几十年的保险资金只能购买期限为3~5年的国债或银行存款,资产负债错配。当收益率下降时,保险公司就会产生利差损。另外,对寿险产品性质理解的偏差,没有突出寿险的保障功能,过分强调投资回报,导致经营行为上的偏差。保险公司过分强调业务规模,忽视业务内涵价值,“抢市场、争份额”,承保了大量亏损业务。
准确估计利差缺口,可以使保险公司了解问题的严重性,为决策层的战略部署提供参考信息,意义重大。但是一则限于很多数据资料属于公司机密,作者不能够获得相关信息,二则本文的目的也只是对利差大小的估计提供一个思路,所以只是对利差缺口进行了一个大概的估算。以中国八寿为例,考察其在1990-1999年间所承保的长期储蓄性业务到2006年末的利差缺口大小。分析利差风险对我国寿险业的影响:影响保险公司的利润水平。从长期看,寿险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应该是来自于利差益。因此,保险公司的利差倒挂势必会给公司的利润带来严重影响。另外,对于已经产生的利差损,要通过提取增额责任准备金逐年消化,必然会以新增业务利润弥补往年利差,从而影响当年利润的实现;降低寿险公司的实际偿付能力额度。国际寿险业的经验显示,许多国家在寿险投资收益率较低时,法定最低标准的评估利率都将下调至较低水平,而保险公司自身基于稳健经营的思想,也可能调低准备金的评估利率。评估利率调低可以同时引起保单未到期准备金和保单不足准备金数额的增加。准备金增加,直接导致保险公司自由资产的数量减少,使得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状况恶化;如果这个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必将导致其偿付能力不足,使得寿险公司面临被接管甚至破产的风险,而一家保险公司破产会引起巨大的多米诺骨牌效应,带来公众的信心不足,诱发大规模的退保,进而给相关机构带来危机,给社会造成极大的不稳定。
本文根据中国人寿2005年的利润水平,来考察消化该利差缺口所需要的时间。分别假设利润水平不变,按照5%的水平增加或者减少,分别考察消化缺口所需要的时间。在这过程中,利用时间序列模型对银行存款利率进行建模,预测在之后几年中的利率水平。
文章的最后部分,对消化现存利差缺口、防范利差风险再次发生提出建议。考察保险业发达国家的情况,参考他们的做法,得到对我们的启发,(1);合理地对资产和负债进行匹配,规避利率风险。(2)虽然英美等国的保险公司数目众多,竞争激烈,却没有出现提高预定利率的恶性竞争局面,保险监管者坚持严格的偿付能力监管是主要的根源;从产品设计上防范利差风险,降低原有高预定利率保单的预定利率,引进动态利率,大力发展保障型产品,积极进行产品创新,如设计利率敏感型产品。常见的有分红产品,万能寿险和投资连结险等;从资金运用上防范利差风险,加强资产负债匹配管理,降低资产负债错配带来的风险,拓宽资金运用渠道,提高投资收益率;采用资产证券化的方法化解利差缺口;利用国家财政帮助消化利差缺口,在新产品的设计问题上,国家应该对于那些保障型险种和利率敏感型产品给予相关的优惠,鼓励寿险业化解和防范风险;保险公司要加强内控,加强业务管理,降低经营成本;严格核保核赔制度;提高业务质量,防范和控制承保风险,提高承保利润;通过退保、转换新险种消化高利率业务;利用再保险等方法进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