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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是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交易,广泛的存在于各国公司运作的之中。关联交易是一个中性概念,它既非独立自主的市场经济交易,也非非法的内幕交易。对于关联交易,我们既不能完全禁止,也不能放任不管。
本文在充分分析论述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现状及其产生的根源的基础上,以关联交易中的利益主体为线索探讨关联交易的利弊。借鉴西方国家关联交易立法经验及相关制度设计,从公司法的角度切入,提出了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法律规制一点想法,期望对我国建立系统的关联交易法律制度的实践有所裨益。
基于以上思路,本文共分四章进行论述。
第一章为上市公司概说,对关联交易及关联人的内涵与外延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分析了关联交易中的相关利益者的地位,引出了本文提出对关联交易进行公司法规制的线索第二章对关联交易进行法理学分析,从制度经济学和现代公司制度两个角度深入探讨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存在的根源,得出关联交易利弊两面性的结论。
第三章认真归纳总结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现状及其存在的特殊原因,指出我国公司法关联交易相关规定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对国外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的考察,指出我们应借鉴先进经验完善我国相关规定。
第四章为本篇论文的核心部分。提出了规制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公司法的法律建议,目前我国公司法对关联交易的规制没有形成统一的体系,参照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本文尝试以限制控股股东及公司管理层权利、完善公司决策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其他债权人利益为主线,构建我国公司法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法律规制的立法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