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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在西方国家是一种比较常见的企业激励模式和薪酬制度,近年来在我国也被广为推广。特别是随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的修改,股权激励制度的不断规范,股权激励计划更是一片欣欣向荣。伴随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民营经济也在不断壮大。人才在企业之间的流动性也在日趋频繁。对于企业而言,如何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已经成为了决定企业是否可以继续前进和发展的重要因素。但是民营企业由于其自身的局限性,在人才的争夺之中处于劣势。所以人才流失已经成为民营企业要发展所要亟需解决的问题。股权激励作为一个结合了激励与约束的有效手段,在西方被誉为“金手铐”。可以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为企业解决如何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问题。伴随资本市场的日趋完善。股权激励也开始在民营企业之中实施。但是由于国内的相关法律还不是较完备,资本市场的效率也不是太高。股权激励因为其长效性,将管理人员与核心研发人员的利益同公司的长远利益与股东的利益结合起来,有效的解决了因为委托代理所产生的代理成本等问题。对于民营企业而言,在其发展之中,不仅具有了现实可行性而且具有了现实必要性。现在通行的股权激励模式比较多。本文以一家民营的拟上市企业为例进行研究。通过其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设计一个较为适合的股权激励模式。因为是一家非上市企业,所以在实施股权激励时与上市公司的所选取的激励模式是不一样的。在方案策划时需要进行针对性的考虑与设计。最后通过实施后财务指标和行业指标作为效益指标,对实施股权激励的绩效进行前后对比,从而验证本次实施股权激励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