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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政策是一个法治国家所必备的要素之一,也是刑事法治的核心所在,指导着当前刑事立法、司法以及执法活动的有序展开。我国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自2004年正式提出以来,已经跨越了几多春秋,已经逐渐成为我国当前乃至未来一段时间之内刑事法治的精神。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宽和”理念,也将逐步引导我国的司法实践走出三次“严打运动”之后充满暴戾之气的司法环境,与全球范围内的轻刑化趋势遥相呼应。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本意应当是在当前的司法环境选择更为宽和的法治理念,在宽严互济的前提下逐步向宽和的法治环境过渡,能够在我国真正实现与世界并无二致的司法理念,一种比较符合人类社会发展方向,符合“人性”需求的的法治选择。然而,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提出以来,由于司法工作人员自身素质的不足以及“严惩与宽大”刑事政策被调整后所带来的惯性,在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过程中依然遇到了不少的困境与徘徊。无论在侦查阶段,还是在审查起诉阶段,抑或在审判及之后的执行阶段,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然被误读与错误的贯彻执行,导致在司法实践中依然普遍存在着一些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精神实质相违背的现象,与目前我国一直提倡的和谐社会格格不入,背道而驰,司法关系日益紧张。本文试图对于当前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进一步剖析并提出自己的观点,能够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正确落实提供自己的浅薄之见。本文除了导言与结语之外,正文分为三个部分:第一章主要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概述。通过对于刑事政策的概念的展开以及当前刑事政的提出与演变进行了一个粗略的介绍,通过对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提出的背景提出了笔者心中对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应有之义的阐述,同时对于当前在立法活动以及司法实践中,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与贯彻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与困境进行反思,希望能够寻找当前法治环境下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中存在的误区以及需要完善的地方。第二章主要是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制定依据进行一个论述,通过对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制定的理论依据以及实践依据进行一条条的剖析,希望通过对刑事政策制定依据的分析找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贯彻过程中的方法与路径。在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理论依据进行剖析时,笔者着重从刑法的谦抑性、犯罪原因论以及犯罪分类对于刑事政策的影响等方面进行分析;而对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现实依据进行剖析时,笔者则是通过在现实中全球范围的“轻轻重重”与刑罚轻缓化趋势、我国重刑主义的惨败以及人文主义的必然选择三个方面进行详尽的论述。而第三章则是主要是笔者对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整的一个基本思路。笔者首先对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实施前提即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法治定位作出一个合理的规划,同时通过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影响范围的先后顺序即立法活动的展开以及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序,对刑事诉讼过程中涉及的侦查、起诉、审判以及执行阶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逐一的调整,寄笔者的建议能够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正确落实提出自己拙略的思路,并进行一定程度的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