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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股权再融资的三种方式中,定向增发已超越公开增发和配股成为全球主流。自2006年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颁布定向增发的新规定以来,施行定向增发的企业数量和融资金额均大幅增加,原先配股、公开增发等股权再融资模式逐渐被上市公司弃用。但在中国这个发展中的证券市场,定向增发难免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无明确盈利要求、定价基准日的确定、增发价格的确定等问题规范不清楚。同时随着中国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市场已经逐步开始推行注册制代替审批制的尝试,目前资本市场中也开始发出IPO和定向增发同样采用注册制的声音。但是在审批制下存在问题的股权融资活动,不能保证在我国效仿发达资本市场采用注册之后,融资活动就能发挥更大的效率,研究在审批制度下定向增发可能存在的问题,为中国股权融资市场的不断创新提供借鉴,也是本类题材的实证论文的价值所在。
本文以2009年5月至2010年5月成功实施定向增发的101家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用事件研究法通过分组检验的方式,分别比较分析了定向增发对象、认购资产类型、定向增发的动机几个角度的公告效应。本研究首先对国内外关于定向增发的相关研究进行了回顾和分析,在前人的研究基础上提出了五个假设。
通过对异常收益率的计算和T检验,本文发现市场对定向增发普遍做出了积极反应,定向增发带来正的公告效应,这一点与国外的研究结论一致。而相比于向关联方定向增发、用资产认购以及为待投资项目融资而进行的定向增发,市场更偏好于向非关联方、用现金认购以及为资产整合而进行的定向增发决策,最后结合这些结论提出了自己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