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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是一个问题多发的社会领域,食品安全问题成为当今全社会关注的一个焦点问题。对于上海这样一座人口超过2300万的特大型城市来说,食品安全保障任务尤为艰巨。近年来,上海市政府将食品安全作为城市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食品安全事件的不断出现表明,上海市食品安全状况依然不容乐观。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很复杂,各种状况表明,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责任意识不强所导致的责任履行不到位是当前监管中问题频发的根本原因之一。但是当前从责任和责任伦理角度对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的研究并不多见,因此本文决定从这一比较新的角度研究这个问题。本文界定了食品安全、食品安全监管等概念,借用马克斯·韦伯的责任伦理和意图伦理思想,结合公共管理学的相关知识,阐述了政府责任伦理确立的依据、内容和意义。在此基础之上,建构了意图伦理和责任伦理的两种监管模型。之后根据前述理论,主要以阿明瓜子、地沟油和染色馒头三个典型事件为案例,分析了上海地方政府在监管上主要的不足,对上海市监管中依旧存在的意图伦理思维主导的传统监管模式的困境进行了比较深入的剖析:粗放式监管,政府监管责任越位、缺位的现象时有发生。有鉴于此,需要从加强责任伦理思维入手,使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更好地承担起自身的责任:明确食品安全监管目标,以高度的责任感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强化对食品安全的风险防范、源头治理和全程监管,从而平衡行政管理中的制度因素和人的因素。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使上海成为全国食品安全状况最好的城市之一。为了与上海市的食品安全监管状况相对照,本文还介绍了国外在此领域中的先进的经验和成熟的做法。并且综合前文的分析和论述,针对上海市的状况,提出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可行的对策建议:上海应利用自身经济发达、政府工作人员素质相对较高等优势,通过加强理念渗透、制度保障和教育培训等,强化责任伦理思维,进一步消除意图伦理思维的影响,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确保城市食品安全,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