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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高等教育获得了跨越式的发展,在管理体制、招生制度、学生管理、后勤工作社会化、专业设置、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的改革伴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而逐步深入。据报道,2009年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本科院校770所、普通高职院校1207所、经国家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318所、经国家审定的分校办学点85个,这些统计数据中不含军事院校和港澳台高校。根据规划,“十一五”期间,我国高等教育在学人数将达到3000万人,毛入学率达到25%左右,其中普通本专科在校生规模达到2000万人,在学研究生约130万人。如此众多的高等学校和庞大的师生员工,如何确保不出现安全问题成为社会关注、媒体聚焦的重要话题。本论文从当前我国高等学校的管理现状入手,阐述了高等学校安全管理的重要意义及其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分析了当前影响校园安全问题的国际、国内和高等学校内部的因素,归纳总结了高等学校安全问题的六种类型及其特点;并针对当前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置安全问题的现状与不足,结合新时期我国社会建设的目标、要求和我国高等学校的发展规律及对环境的要求,从管理学、法学、教育学角度论述完善和改进我国高等学校安全管理的途径与方法,即要从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完善工作常态机制、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健全考评与奖惩机制四个方面加强努力,为实现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提供理论指导,最终为高等学校的良性发展与和谐社会的建设做出应有贡献。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了我国高等教育的长足发展,但受国际、国内诸多因素影响,高等学校的交通、消防、财物、食品、网络等安全问题也日益凸现。高等学校是社会安全稳定体系中最敏感的环节,俗称社会安全稳定的“晴雨表”,往往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历史的经验和现实警示我们:越是改革深入的时候,越是需要安全的、稳定的、有序的环境;越是发展的时候,越不能忘记安全的重要性。为此,要按照新时期国家和社会安全稳定的要求,遵循高等教育的规律,总结我国高等学校安全管理的教训和经验,充分应用管理学、教育学、法学等学科理论,改进和完善我国高等学校安全管理,一是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保障机制,从《校园安全法》的立法提供法律依据,授予安全管理机构适当权限以适应高等学校安全问题的处置,同时明确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并在人财物等方面保障安全管理的实施;二是要完善安全管理的常态机制,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安全管理机构,加强高等学校的安全文化建设,整合各类安保资源为安全管理服务,建立健全群防群治机制,并利用高科技推进高等学校的科技创安工作;三是健全应急管理机制,要从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安全问题预警与检测、完善应急预案等方面完善高等学校的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四是充分应用管理学中绩效管理理论指导高等学校安全管理的考评与奖惩体系,开展“平安校园”建设的评估,并健全高等学校安全管理的奖惩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