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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在我国市场上适时推出,对发行公司而言,不仅增加了筹资渠道、起到递延权益融资和获取负债的抵税作用,而且可以解决由于公司股东与债券人投资需求不同而使得公司难于做出决策的问题。同时可分离债为投资者提供了低风险的投资工具,也缓解了市场的扩容压力,完善了再融资机制,推进了我国金融创新。因此,可分离债的发行吸引了来自融资公司和投资者眼球。融资公司和投资者都很关注可分离债宣告发行对公司股票收益率,流动性和波动性的影响。对融资公司而言,发行成本高低直接影响到融资方式的选择,而公告发行这一信息所造成标的股票收益率的变动是发行成本的一部分。因此,关注公告发行对标的股票收益率的影响对融资公司来说是十分重要的。投资者也能从公告发行带来股价的变化中套利。标的股票的流动性则是融资者进行筹资的必要前提,也为投资者提供了转让和买卖证券的机会。因而,融资公司和投资者也很关注发行公告对标的股票流动性产生的影响。另外,如果分离债的公告发行若对标的股票收益率的波动性产生了影响,势必会造成定价不准,可能会为融资公司带来损失;对投资者而言,标的股票价格波动就意味着风险。因而,双方都对标的股票的波动性的变动给予关注。本文除了从可分离债公告发行对标的股票收益率、流动性和波动性产生的影响进行研究,还考虑到可分离债和可转债的相似性,本文同样从这三方面与可转债公告发行对标的股票的影响进行比较。旨将之可分离债公告发行所产生的市场效应进行深刻的比较研究,希望能对需融资的企业选择融资工具和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
本文应用了事件研究法及其改良的GARCH模型对可分离债公告发行对标的股票的收益率的影响进行研究。事件研究方法是用超额收益率或累计超额收益率来衡量市场信息的反应程度。事件研究的核心工具就是正常收益的计算模型,传统的市场模型是资本资产定价模型,但证券收益的时序数据可能存在条件异方差的情况,预测就会出现误差,所以本文首先对股票收益率数据做单位根检验和 ARCH LM 检验,对不存在ARCH效应的股票收益率使用了传统市场模型估计正常收益率,而对存在ARCH效应收益率数据用GRACH修正市场模型来进行正常收益率计算。本文选取5只已发行的可分离债为样本,对可分离债公告发行对股票收益率的影响进行了检验。首先,对事件窗口内的截面数据求得平均超额收益率,并描绘出其在事件窗口内的走势图以直观的方式判别公告后股票收益率的变化。然后,按照事件研究的检验方法,给出发行公告对收益率无影响的原假设,分别对公告日前后的平均超额收益率和事件窗口内累计超额收益率进行统计检验。研究结果表明在可分离债发行初期,中国可分离债公告发行后标的股票收益率是向下波动的,但这个结果在统计意义上并不具有可靠性。因而,我们得出可分离债公告发行对标的股票的收益率没有显著的影响的结论。这一结论同我们对国外可转换债券等金融衍生品公告发行对标的股票收益率产生影响的理论和文献进行梳理后提出可分离债发行对标的股票的发行会产生负面影响的设想也不相符合。主要原因有二。其一,中国证监会对发行可分离债融资的企业资格的限制使得发行公司具有相对稳健的公司资本结构、较强的流动性和公司盈利能力。这与国外发行可分离债的公司是高成长、高风险、规模较小的企业不同。对投资者而言,公告信息反而成为利好信息。其二,良好的资本市场环境使得投资者信心高涨。两个方面都使得投资者对分离债的公告发行报以较高收益的预期,而其带来的负面效应冲击不足以影响投资者这一预期。这一结论说明:对发行可分离债的间接融资成本较低,需融资的公司选择这种混合金融工具融资是可行的;对标的股票的投资者来说,公告发行使得收益率微幅波动,并没有形成明显的套利机会和获利空间。本文应用Wilcoxon符号秩检验对可分离债公告发行对标的股票收益率和波动性的影响进行研究。由于可分离债还处于发行初期,样本少,不能利用中心极限定理做正态假定,因此用传统的t检验不再得当。而Wilcoxon符号秩检验不需要假定总体分布的具体形式,适合样本少的情况下进行统计检验。
在对流动性进行检验时,考虑到可分离债上市一般在可分离债公告发行后15-20天左右,为了检验可分离债公告发行对标的股票流动性的影响,并将之与可分离债的发行对标的股票流动性的影响区分开来,我们对研究的区间进行划分,定义公告发行后到上市发行前这一时间段的流动性变化为可分离债公告发行对标的股票流动性的影响,时间段长度定义为公告发行后20天:我们再选择涵盖可分离债上市发行后的时间段,时间段定义为公告发行后45天和公告发行后90天,用以比较说明流动性的变化是否由于上市引起。在对流动性进行描述时,本文首先选择了成交量的大小,但考虑到股利分配对股本变化的影响,我们同时选择换手率为调整后的流动性指标。研究结果表明,可分离债公告发行后标的股票的流动性有增加的趋势,但并不显著;而可分离债上市显著的增加标的股票的流动性。这是由于可分离债公告发行后,标的股票引起了投资者的关注,伴随其后的套利操作等使得交易量和换手率放大。而可分离债中认购权证的上市也使得流动性进一步增强。该研究结论说明了可分离债公告发行并不会降低投资者对其标的股票的关注,反而增强了标的股票的流动性。因此,发行可分离债对公司股权融资也是有利的。对波动性影响的研究中,研究时间段的长度的界定和对流动性的研究相同。在对波动性进行描述时,除了将股票收益率的标准差定义为股票的波动性,还考虑消除市场波动的影响后的调整后的波动性。实证结果显示,可分离债公告发行的信息并没有对标的股票波动性产生影响。但随着可分离债认购权证的上市发行,其波动性显著的降低了。这一研究与大部分学者长期以来研究衍生品上市对标的股票的波动性的影响的结论相一致。其波动性的降低主要应当归因于可分离债的认购权证是可独立交易。而认购权证本身具有促使股价向其真实价值回归,降低交易噪声的作用,因而,其发行能降低标的股票波动性。可分离债上市后标的股票波动性的显著降低,若使用传统的衍生品定价方法可能会造成认购权证定价不准,而对融资公司带来融资风险;另外,在控制了公司规模的前提下,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与股票波动性之间存在显著的负相关关系。因此,波动率的减弱也有利于机构投资者持有该公司股票;对普通投资者而言,持有该公司股票的风险也更小。本文第四章用同样的实证研究方法,从可转债和可分离债的性质和两者公告发行对标的股票收益率、流动性和波动性影响进行比较研究。结论表明,可转债公告发行对标的股票收益率没有显著的影响。因为可转债发行公司的属性以及本文研究可转债的发行资本市场背景这两个影响因素与可分离债的基本相同,所以两者公告发行对标的股票的影响的结论也基本相同。可转债公告发行对标的股票的流动性没有显著的影响,但随着可转债的上市后,可转债的标的股票的流动性逐渐增加。这一结论,与分离债的结论相同。因此,相较于发行可分离债融资对标的股票收益率和流动性的影响来看,融资企业选择发行无论可分离债或是可转债所产生的间接成本都很小,也都增强了标的股票的流动性,二者任选其一没有很大的区别。从宣告发行后到上市前,可分离债和可转债对标的股票的波动性对公告发行的反应相同,都没有显著的变化。但是,可分离债发行后,标的股票的波动性减弱,而可转债并没有显著的改变。这主要是因为两者选择权部分的交易独立性不同并且两者权利行使的标的物不同造成的。因此,从其对波动性的影响来看,发行可分离债融资更占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