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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是农村税费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随着我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开展和全面推进,“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在不少地方已进入实践阶段,较早的一些试点地区正在逐步形成一种制度。但是,这项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面对着许多的困境和制约因素,导致了不少村庄有事不议、有事难议、有事乱议、议而不决或决而不行,甚至“搭车”收费、巧立名目收费等,使“一事一议”很难达到制度设计者所设想的效果和目的。本论文的创新之处,就是综合运用公共物品供给、社会自治、收费理论等方面的一观点,结合笔者多年的工作实践和社会调查,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设计的合理性与可行性,困境与制约因素,以及对策选择等方面进行了一次比较系统的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主要内容包括:“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政策框架与理论分析、中国村民自治现状与“一事一议”实践评价、主要困境与对策选择等。本文提出的主要观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难以承担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主体责任,只能作为一种过渡性政策和制度,起一些应急性或缓冲作用;彻底取消农业税和“一事一议”收费,给中国农民减轻负担,给中国村民自治组织减轻压力,政府责无旁贷地承担起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主体的责任,是中国农村发展的一种内在要求和必然趋势。该文还从统筹城乡发展、取消二元供给体制、给农民以平等国民待遇,以及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一事一议”等多方面,提出了对策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