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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冲突问题一直是公司治理研究的重点。
股权分置改革,消除了股价分置,打破了非流通股和流通股的界线,使得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关注的焦点趋同,双方的利益通过二级市场的股价绑定在一起,促使大股东更加重视上市公司的良性发展带来的股价上涨。这无疑对规范上市公司的市场行为完善公司治理,促进中国股市健康发展是十分有利的。虽然股改有利于上市公司公司治理的完善,但它并不能消除上市公司大股东的侵占动机。事实上,股权分置改革只解决了非流通股股东的一股独大问题,并没有解决上市公司大股东一股独大的问题。大股东的侵占行为仍时有发生,并且可能会演变为更加复杂的形式。因此,在全流通的背景下研究大股东的侵害行为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的研究主要是想回答以下问题。股权分置改革后,大股东侵占方式有什么新变化?股改后大股东侵占的程度是否有所改变,其影响因素又是什么?我们可以采取那些措施有效的缓解这一问题?为此,本文采用了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相结合的研究方法。文章的研究思路可以归结为“相关理论和文献分析综述——股改后大股东侵占动机分析——股改后侵占方式分析——侵占程度的度量和影响因素分析——治理建议”。
经过研究,我们发现股改后我国上市公司大股东的侵占动机仍然存在。股改只是只是解决了流通股“一股独大”的问题,并没有解决大股东“一股独大”的问题。但是由于股改改变了我国股票市场的某些规则,使得上市公司大股东的侵占方式也有了新的方向。总的来说,股改后大股东的侵占方式呈现出侵占手段多元化,侵占主体非单一性的特点。而在股改后大股东侵占程度的研究方面,本文采用了大宗股权溢价法,以股改后控制权转移的上市公司为样本,得出我国上市公司大股东的控制权私有收益17.93%。并对其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结论是股改后我国上市公司大股东侵占程度与资产负债率和转让比例正相关,与净资产收益率、公司规模、每股经营现金流量负相关。
至此,本文已从大股东的侵占方式与侵占程度两个方面对股改后大股东的侵占行为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了相关的改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