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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加入WTO后,以及金融对外开放的大背景下,中国商业银行也不可避免地要融入金融全球化的浪潮中。对我国商业银行来说,金融产品和金融业务的不断创新只能是商业银行在金融创新方面产生量的增值,并不能使金融创新有质的飞跃。而且,我国的金融制度创新的供求已明显失衡,与金融制度创新需求相比,金融制度创新的供给则明显滞后和不足。客观上我们在体制、机制、观念等各个方面还不能够完全适应现代商业银行的运作模式。金融制度创新己成为金融创新的“瓶颈”;能够体现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新金融制度,已成为经济社会中的“稀缺资源”。因此,我们应该注重加强金融制度创新,因为制度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商业银行现存的一些问题,才能提高各家商业银行的积极主动性,才能使创新的效果比较理想。所以,笔者认为,我们应当注重实行金融制度、体制的创新。
本文一方面通过对比中西方金融创新的不同,说明西方发达国家和我国在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存在着巨大差异,我们的商业银行在制度、管理方面还有很多不足之处有待发展完善,所以我们不能照搬照抄西方的金融创新之路。另一方面,本文通过案例分析,说明我国的商业银行与国外商业银行的差距不是金融产品的差距,而是金融制度上的差距。所以,我们要加强金融业在制度方面的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各大商业银行及其主要管理人员,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管。也就是说,要建立商业银行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和外部监督管理机制共同作用的制度体系。我们现在只有多关注金融创新在制度方面的创新。才能使我国的商业银行有长足进步,才能与世界金融业分庭抗礼,占有一席之地。所以,认真研究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