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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据很大比例,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然而建筑业长期以来,由于两税并存,重复征税的现象严重,严重阻碍了建筑行业的发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指出,从2016年5月1日起,建筑业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税率11%。2018年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深化增值税改革的三项措施,决定将建筑业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本文在此大背景下对建筑业增值税进行影响分析。建筑业改征增值税能够打通原本断裂的增值税抵扣链条,刺激企业加大资本投入,有利于建立一个课税范围广泛、税率档次少的公平透明的现代增值税制度。文章第一部分为引言。主要从选题背景、研究意义以及研究方法方面来对文章做一个整体的概括。第二部分为文献综述。论述了国内外建筑业增值税相关文献,进而得出国外建筑业增值税研究早于我国,但全行业实行增值税却是我国所特有的。第三部分为建筑业增值税理论分析。从税收公平与效率原则以及税收负担方面来分析建筑业增值税的理论基础,进而作为全文论证的理论支撑。第四部分是对建筑业“营改增”的现存问题进行分析。得到目前建筑业增值税存在进项税额抵扣不充分、纳税与实际收款时间不匹配等问题。第五部分也为文章的核心章节,分析“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第六部分为国外建筑业增值税对我国的借鉴。首先归纳了国外建筑业增值税运行实践,然后对于这些运行实践基于我国国情进行经验借鉴。第七部分为建筑业“营改增”后的政策建议。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建议,以期建立一个公平透明、诚信高效的增值税制度。第八部分为结语。包括研究结论和对未来的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