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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中国社会贿赂腐败犯罪现象比较严重,党中央对此给予了高度关注。贿赂腐败犯罪不仅影响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也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能否继续发展。中国有庞大的公务员队伍,他们手中都拥有一定的公共权力,如何保证其行为的廉洁并公正使用公权是一项十分艰巨的工作。 人类自从私有产权建立以来,就滋生了贿赂腐败犯罪,这是否可以从人性的角度来进行思考?不同的政府体制和经济运行机制又会使贿赂犯罪呈现出不同的样式和不同的严重程度,这似乎又部分说明了制度原因。不同的地区和文化土壤会造成不同的贿赂行为,这似乎又与文化有关。贿赂犯罪看起来并不是纯粹的刑事犯罪问题,它与国家的政府体制、经济体制、文化和法律规范乃至人性均有密切的联系。 正是基于这样的系统考虑,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阐述了贿赂罪的概念和特征;第二部分描述了贿赂罪在当代中国的表现形式及其特点;第三部分总结了贿赂罪的危害及其根源;第四部分提出了贿赂罪的治理之策。 贿赂罪分为受贿罪和行贿罪,受贿罪主要是针对国家工作人员而言的,也是本论文重点研究的对象。关于受贿罪的主观特征、主体特征、客体特征、客观特征在法律界定上有过一些变化,现在趋于完善,但也还存在值得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贿赂罪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在经济交往中收受贿赂和索取回扣,在政治领域中进行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权权交易等。在当代中国贿赂犯罪有了新的特点:第一,手段多样化;第二,案件数量增加,涉案金额越来越大;第三,受贿人职务级别越来越高;第四,贿赂犯罪向政治领域渗透;第五,犯罪手段更隐蔽。 贿赂犯罪破坏了党的形象,侵蚀了政府权力。本文在对贿赂罪根源探讨中分析了人性根源、制度根源和文化根源。最后针对贿赂罪根源提出了治理之策:第一,通过宪政建设推动政府理念创新;第二,通过政治体制改革推动政府体制的创新,建立公平、公开、有效的法制政府。第三,通过对传统文化的改造推动文化的创新,培养公民社会的平等意识、诚信文化和积极的伦理精神。只有这样全方位的改革和创新,我国的反贿赂犯罪方能取得更好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