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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1日,上海正式启动了“营改增”。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范围,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试点省份也由上海市分批扩大到了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和宁波、厦门、深圳共10个省市及地区。 融资租赁依托强大的中国实体经济,未来将成为“服务业”的主流业态。“营改增”的落实使融资租赁行业产生新的问题,带来了融资租赁行业的税务难题并使全行业陷入了一定的税务困境,表现在现阶段主要是税务负担加重,售后回租抵扣难以实现等新问题,理论上也带给了理论界和实务界各种困惑。 笔者首先学习并研究了国内外学者对增值税转型的研究成果,分析了融资租赁业与税收的密切关系及该行业税负方面的关键问题,在文中做了综合的阐述;其次论文以案例的形式计算比较了“营改增”带给融资租赁业、融资租赁企业的纳税金额,明确指出并分析了面临的风险点,最后提出新形势下帮助融资租赁行业走出税务困境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