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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优势理论是我国区域和产业发展理论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我国理论界现阶段将讨论的重点放在我国能否遵循区域或省区的比较优势进行生产从而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由于我国各地区之间的资源禀赋差异较大,资源禀赋类型各不相同,因此同一产业在不同地区的优劣势程度差别也较大。就我国各省区房地产业而言,其发展水平高低不等,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高的地区,由于劳动力和金融资源丰富,土地资源利用率高,政策导向较为有利,故房地产业的发展也相对迅速和成熟。影响房地产业发展的因素中,金融资源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因素,金融资源作为一种优势资源能够自由流动,它的配置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同时,房地产业是一种对金融资源有着强大依赖特性的行业,金融资源作为该行业的一种资源优势对房地产业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房地产业能否成为当地的比较优势行业。同时,我国各省区具有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资源禀赋特征,其房地产业发展所处阶段和特点也不尽相同,这就要求我们不能一刀切地评判房地产业在我国各地区经济增长中所起作用如何。房地产业具有相对比较优势和劣势的省区发展房地产业的经济效用可能存在较大差别。本文首先基于比较优势理论对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房地产业的比较优势进行了测度,继而将其分为房地产业比较优势省区和房地产业比较劣势省区。在分组的基础上探究房地产业金融资源配置程度对经济增长和其他实体经济的影响。通过实证研究发现,增加房地产业比较劣势省区的金融资源配置数量能有效促进经济增长,而增加房地产业比较优势省区的金融资源配置数量会有损于经济增长;无论是房地产业比较优势省区还是比较劣势省区,增加其房地产业金融资源配置数量,均有损于其他行业带来的实体经济的发展,而且这种效果在房地产业比较劣势省区更为明显。基于上述研究结论,本文最后提出了政府应适时适地的实行不同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