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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发展突飞猛进,相应带来城市人口增多,住宅紧张的危机,建筑物空间化,立体化成为解决这一危机的重要途径。同时,随着我国住宅商品化体制改革逐渐深入,建立和完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为正确处理和有效调节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中各种利益关系提供法律依据,成为理论和实践上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论文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理论进行了系统的论述,对其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的产生和发展,概念和特征,主要内容及其重要意义做出了较为详尽的阐述,在借鉴国外相关经验的基础上,对我国建立建筑物区分产权制度的现状和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选择立法模式和建立法律体系的设想和建议。本文从以下五个章节对这一制度作了具体论述。全文共34,883字,在导言中,就本文的背景做了概括性的介绍,简要分析了研究建筑物区分所有制度的必要性,介绍了当前理论界研究的学术成果,并提出了论文的主要结构。 第一章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发展历程、划分为两个阶段: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萌芽与形成和发展与完善。主要从人类有关居住房屋的历史自然演变过程论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最初状态和逐渐形成的社会契因。该部分同时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特征及我国建立该制度的必要性进行了分析,笔者认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应只包括专有所有权和共有所有权。而不应把成员权包含其中,成员权仅是共有所有权中的应有之义。 第二章对建筑物区分所有的构成部分进行了详细研究,对专有所有权,共有所有权的概念、性质、内容都做了细致的总结。对专有部分划分的各派学说进行了比较分析,笔者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新空间说”。对共有部分的性质进行了详细的分析,提出共有所有权是现行法律中的共有之外的一种权利,它没有相互优先权和分割请求权的内容。 第三章对区分所有建筑物的管理从内容、组织、规约几个方面加以了探讨,对管理团体的法律地位进行了全面的分析,提出了我国在立法上如何定位管理团体法律地位的构思及基本对策,即有条件承认其法人人格。同时也把成员权问题一并研究了一番,区分所有权人作为成员权人所享有的权利及承担的义务,研究了成员权的取得和消灭。 第四章从如何行使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角度,提出了权利行使的原则,法律责任及归责原则等问题。第五章笔者根据各国的立法形式,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