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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人民当家作主参与国家重大事务管理的重要途经和保证,体现了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研究破解做实重大事项决定权之“难”,推动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发展人民民主、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的重要任务和突破所在,也是创新地方人大工作的题中之意。 近年来,酒泉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实践中,结合实际大胆尝试探索,紧扣中心大局、聚焦大事要事、关注热点难点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积累了工作经验,推动了经济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改善了民生福祉。同时,受思想认识不高、权力机制不顺、法规制度不全、监督措施不硬、履职能力不强等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具体实践中也还存在职权行使频率较低、范围偏窄、不够主动、效果欠佳等问题。据此,从营造良好政治环境、理顺权力运行机制、推行年度清单制度、提升人大履职能力、加大刚性督办力度等方面提出了做实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具体对策建议。 本文运用调查研究法,通过查阅图书文献、实地调研和个人访谈,获取酒泉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详实资料数据;运用案例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等多种方法,客观总结酒泉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实践经验和具体成效,探讨提出做实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