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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是经济社会的重大问题,我国正处于改革开放的特殊历史时期,安全生产事故依然频繁发生,安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层出不穷的安全事故给经济、社会和公民的人身财产造成了巨大的创伤。如何更好的处理安全事故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紧迫考验,事故调查作为事故处理中至关重要的内容应该得到重视。然而我国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的相关制度在实践中暴露出诸多问题:事故调查很大程度依赖于行政决策、偏重于责任调查,事故调查主体、调查程序、调查报告的一些方面已不能适应日益复杂的事故调查工作。文章通过大量的文献整理分析我国事故调查的现实困境,通过中外对比的比较研究法找出我国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制度完善的方向:对我国现行政府主导式的事故调查体制进行变革,将技术调查和责任调查适时分离,同时事故调查注重独立模式的构建和扩大社会参与;在事故调查体制完善的同时,对事故调查主体制度、事故调查程序制度、事故调查报告制度进行完善。主体制度完善对策包括:事故调查主体回避机制、监督机制的构建和调查主体合理的权限划分;事故调查程序制度的完善我们要注重事故调查的公正性、公开性和救济性;最后,从事故调查理念、事故调查时限及事故调查结果的规范化等方面完善事故调查报告的相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