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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交通的实施需要政策引导和保障,而低碳交通运输政策是国家围绕运输结构的优化、运输效率的提高、技术的进步等方面所制定和采取的以节约能源为目的的一系列方针和策略。世界各国实践证明,政策制度的创新和发展是推动交通领域节约能源和实现低碳发展的重要驱动因素。中国政府自上世纪80年代起陆续制定了一系列的节能法律、法规和标准,但交通领域能源消费快速增长的态势仍比较明显。所以,对于这些政策的实施效果,必须要对其有一个客观的评价,这样才能使政府在以后制定和实施低碳交通运输政策的时候取长补短,逐渐构建和完善低碳交通运输政策体系,最终取得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本文研究了中国、美国、日本及欧盟的低碳交通运输政策的演进历程,根据各项政策的彼此相关性,依据特定的层次结构和政策作用机制,提出了低碳交通运输政策链。并根据低碳交通运输政策链所体现出来的低碳交通运输政策发展特征,确定了以政策群为评价对象、以有无对比法为评价方法的评价思路,建立了无政策状态下衡量指标的灰色GM(1,1)预测模型。以中国低碳交通运输政策为例进行了实证研究,选取了以《节约能源法》、《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和《节约能源法(最新修订版)》为代表的政策群作为节能效果的评价指标,以单位周转量能耗作为节能效果的衡量指标,对中国低碳交通运输政策节能效果进行测算分析。研究结果表明:《节约能源法》政策群在计算期内针对交通领域共节能-18792.44万吨标准煤,节能量为负值,没有达到节能效果;《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政策群在计算期内针对交通领域共节能20224.09万吨标准煤,平均年节能量为5056.02万吨标准煤,达到了较好的节能效果;《节约能源法(最新修订版)》政策群在计算期内针对交通领域共节能24471.33万吨标准煤,平均年节能量为4894.27万吨标准煤,节能效果相对较好。根据国内外低碳交通运输政策历史演进特征和中国低碳交通运输政策的节能效果评价结果,提出了完善中国低碳交通运输政策的对策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