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生态环境损害问题不仅是世界各国所面临的难题,也是我国非常重视的问题。在全面建成“美丽中国”的背景下,在环境立法领域,《生态环境法典》在紧锣密鼓的制定当中,在环境司法领域,我国更是探索出许多解决环境损害问题的良方。由于生态环境损害情形多种多样,修复成本高昂,且并非所有的环境损害都能得到修复,为解决修复中出现的难题,替代性修复成为一种新的选择。替代性修复是在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的基础上衍生出来的责任承担方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生态环境损害问题不仅是世界各国所面临的难题,也是我国非常重视的问题。在全面建成“美丽中国”的背景下,在环境立法领域,《生态环境法典》在紧锣密鼓的制定当中,在环境司法领域,我国更是探索出许多解决环境损害问题的良方。由于生态环境损害情形多种多样,修复成本高昂,且并非所有的环境损害都能得到修复,为解决修复中出现的难题,替代性修复成为一种新的选择。替代性修复是在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的基础上衍生出来的责任承担方式,指当环境无法修复或者无法完全修复或者修复成本过于高昂的情况下,法院根据具体的损害情况判决责任人通过替代性修复方式对受损生态环境采取的补救性措施,用以补偿受损生态,进而恢复生态环境的服务功能的一种法律责任承担方式。通过统计分析“中国裁判文书网”与“北大法宝-司法案例检索系统”上关于替代性修复的案例,对近年来的司法实践进行梳理,可以将替代性修复大致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履行行为义务,第二类是履行金钱给付义务。根据统计分析明确判决中适用替代性修复的前提存在三种情形:第一种为生态环境永久性损害,第二种为不包括永久损害,第三种为行为人客观上没有履行能力的情况。接下来对样本案例进行研判,找出替代性修复在法律适用方面存在的漏洞、不同的法官在裁判过程中对替代性修复责任范围认识的矛盾点,以及在具体方案选择上存在的专家参与度不高、内容不详细以及盲目适用金钱赔偿等问题,在执行问题上因责任监督主体和内容不明确导致的裁判价值虚位等现象。总体来说,替代性修复的完善需要从立法和司法层面解决。在立法层面,需要合理确定替代性修复方式的适度边界,在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的框架下明确修复目标让其有法可依,为补充立法漏洞,可以发布指导性案例指引替代性修复的类型化运用,减少同案异判的情况出现。在司法实践层面,结合具体的案件厘清生态环境直接修复、替代性修复以及金钱赔偿之间的逻辑层次、适用顺位,明确其与金钱赔偿的适用关系,防止司法中“一赔了之”现象泛滥。具体到制定替代性修复方案过程中,要注重专家辅助人的重要性,在确定具体实施地点时重点关注修复地点与侵权地点的关联性,从而更有利于实现效率与实质公平的平衡。最后,只有落实具体的方案才能真正达到修复生态环境的目的,因此需要行政机关的加持与辅助,设计替代性修复的评估验收机制,从而保障替代性修复责任的落实归位。
其他文献
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都强调了经济要实现高质量发展,而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对企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于是许多企业开展收购或兼并活动等以扩大规模抢占市场资源,关联方关系的数量日益增多使得关联方交易的频率也越来越高。由于关联方之间的特殊关系,双方或者多方之间的交易定价是自行协商很可能是非公允的,部分企业在保壳或是融资等的压力下就会利用此特性进行关联方交易舞弊,而关联方交易形式多样且具有隐蔽性,提高了会计师事
大数据时代,音乐作品的传播储存形式适应数字化新发展,数字音乐应运而生。《著作权法》三修中,明确“数字化”属于复制行为,从而肯定了数字音乐受著作权法保护。但数字音乐作品无形性的客体特征,强烈冲击了以传统“物化”载体为基础建立的音乐作品著作权保护体系。目前《著作权法》并未针对数字音乐保护做出全新规定,但司法实务中出现的数字音乐侵权主体广泛化,侵权形式复杂化,数字音乐著作权人维权困难等问题,现行著作权侵
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以及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极大地推动了国内保险市场的繁荣,各大保险企业不断涌现,同时业务量逐年递增,保规快速增长,进一步推动了对社会经济发展。同时在新时代发展背景下,保险企业面对着国际化发展趋势,自身经营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也日益凸显,包括了盈利能力、市场规模及资本充足率等各个层面,同时与国际大型保险企业相较之下,自身整体抵御风险能力较差。所以保险企业为了更好地应对
在各项文化事业的发展过程中,财务管理呈现出了健康化和持续化的特点,进一步彰显出了财务管理工作在文化事业建设阶段的重要作用。对于财务管理环节当中的突出性风险问题,主要是由于管理意识、管理规范、预算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所造成。根据相关风险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建议,从文化事业财务管理工作入手,通过对管理工作理念的有效创新,并打造清晰的财务工作目标,实现对监督机制的不断完善,使财务管理体系逐渐朝着规范化和科
近年来,我国的经济受到国际和国内多重因素的影响,经济发展驱动力不足,导致不少企业陷入债务危机,不及时采取措施将会导致地方金融风险持续发酵传染。2016年银监会结合当前形势、自身职责和目标任务,在有效防控金融风险方面加强顶层设计和制度优化,部署建立了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工作机制,以有效地整治金融发展中的违规现象、避免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发生。监管部门倡导成立金融债委会的目的在于促进金融机构债权人统一行动
在大数据技术突飞猛进发展的今天,在《个人信息保护法》出台的背景之下,保护个人信息的重要性已不可同日而语。刑事诉讼领域对个人信息的关注度始终较为薄弱,不及民商事、行政领域。由于刑事诉讼进程的特殊性,公安司法机关在打击犯罪过程中,其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干预程度较深。刑事诉讼进程中收集个人信息具有强制性、秘密性以及收集信息体量庞大的特点,导致公民往往不知其信息被分析并收集,而公安司法机关收集信息量又十分庞大
商业秘密是一种不公开才具备资本价值的信息,既是推动企业发展壮大的不竭动力,更是国家之间的竞争力。因为商业秘密具有排他性弱等特点,一旦被侵权,损害的不仅是现存利益,也是未来可期利益。商业秘密侵权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可以有效的解决此问题。《反不正当竞争法》在19年第二次修订后将商业秘密侵权中引入惩罚性赔偿,但条文过于抽象,在司法实践中出现较多适用问题。本文通过对立法现状与司法现状进行梳理和分析,认为商业秘
目的:研究对人工流产患者实施综合护理干预对焦虑的影响。方法:从2018年1月-2022年1月择取400例人工流产患者,将其按照数字随机表法分组,每组200例,对照组实施常规护理,研究组实施综合护理干预,对照分析两组人工流产后疼痛评分,评估两组护理干预前后的负性情绪及人工流产后的心理状态、生活质量,观察两组人工流产并发症情况。结果:(1)疼痛评分:人工流产后4小时、12小时、24小时、72小时研究组
《民法典》确立了以“共债共签”原则为核心的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规则,该规则旨在厘清债务性质,均衡债权人与夫妻间非举债方利益,对维护市场秩序与家庭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但就目前司法实践对夫妻共同债务相关问题的处理效果来看,实践中仍存在认定标准及适用法律混乱、举证责任分配不均衡等问题,以上问题从整体上看主要是由于当前的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规则过于模糊笼统,无法实现立法目的或满足实践需求。从司法实践来看,通过统计近
随着数字经济的不断发展,跨多领域的疑难复杂知识产权案件不断涌现。近年来,为实现审判机关在知识产权案件上集约审理、精准发力,加大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我国着力探索知识产权“三审合一”模式试点改革,现已形成部分成功经验可供推广。然而,当前我国知识产权“三审合一”的整体推行效果尚不显著,改革开展进程中出现程序衔接不顺畅、程序配合不到位等状况,加大了知识产权案件民、行、刑真正程序合一的难度。本文通过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