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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观念作为意识形态范畴,其形成和维系,取决于它所处的特定的社会环境。与中国传统社会所具有的政治、经济、文化上的独特性相适应,传统中国形成了早婚早育、多生多育、重男轻女的生育观念。这种生育观念的消极影响在人口均衡发展的时代尚不突出。但在清开始的人口迅速增殖的形势下,开始出现“人满为患”的严重后果。人们开始对传统生育观中早生早育、多生多育的观念进行反思和批判,并提出了控制生育以减少人口的限民说。同时作为传统伦理道德一部分的传统生育观念,在晚清至民初也受到了不可避免的冲击。在人口和文化的共同作用下,传统生育观及其维系基础在近代发生了动摇。
1922年,美国节制生育运动的创始人山格夫人来到中国,并先后在北京、上海宣传其节育理论。从而引发了节制生育运动在中国的开展。当时的报刊杂志纷纷刊登有关节育的文章,有的还出版了“生育节制”专号。有关生育节制理论及方法的书籍也在该时期大量出版。节育倡导者从人口、妇女、家庭等不同的视角和立场对生育节制进行了不遗余力的宣传。除此之外,还成立了节育诊所,对有志于节育的人进行实际的指导和帮助。
生育节制作为一种新的观念传到中国,一方面受到有识之士的欢迎,同时也引起一部分人的激烈反对,两者之间的冲突引发了有关节制生育的大论争。随着生育节制运动的开展,许多人已经开始接受生育节制这种新的观念,并开始运用现代科学手段主动的改变自己的生育行为。这其中有经济宽裕的中上层阶级,但也不乏广大的平民阶级。但是由于当时中国战乱、灾荒频仍的社会环境,以及政府力量的缺失,生育节制运动在中国这样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发展不平衡的国家,短期内不可能取得丰硕的成果。但它却是二十世纪以来中国生育观念转变的嚆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