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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在我国已走过二十多年的历程,当前,如何改革现有的相对落后的个人所得税税制,使其更加科学合理,符合国际惯例,是加强个人收入分配调节的重要手段,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在当前我国建设“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尤其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本文主要运用公共经济学、财政学的理论方法,结合自身工作过程中的调查研究对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税制存在的诸如税率结构、税源结构、计税周期、费用扣除等方面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介绍了近年来西方发达国家在个人所得税制改革中取得的基本经验,借鉴其中可供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参考的经验做法。同时本文通过对个人所得税具有的两大基本功能的分析,明确个人所得税应致力于调节收入分配的改革目标定位,在此基础上,提出完整的个人所得税改革设计方案。在税制模式上,提出综合征收与分项征收相结合的税制模式,根据不同所得的来源性质,把现行税法规定的九类所得归纳为劳动所得、生产经营所得、资本所得三大类,并统一不同类比所得的计税周期和费用扣除标准。在税率设置上,从平衡税负、简化税制、方便征管出发,针对当前我国收入分配的现状,区分勤劳所得和非勤劳所得的不同性质分别进行税率设计,适当降低工薪所得收入累进税率档次,提高资本所得的税率,以降低中低收入阶层在个人所得税中的比重。在费用扣除上,为增强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的弹性,保障纳税人的基本生活需要支出,本文针对不同区域的消费水平差异和工资水平差异,应参照各地区政府制定的最低工资进行费用扣除;针对近年来中国通胀风险居高不下的实际状况,将个人所得税扣除额与CPI指标挂钩,按照国家统计部门公布的CPI指数定期调整费用扣除额;针对住房支出在现阶段居民收入中所占的极高比重,将个人住房支出作为个人所得税单独项目进行扣除。在税收征管上,本文主要结合永康市个人所得税征管实践,从加强高收入人群管理、加强个人收入监控、落实自行申报制度、推进信息化建设、优化纳税服务等方面提出一系列可行性的措施。